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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题 至今我也是懵的 所以你批判吸收吧
我是用语法排除的,当先行词最高级修饰的时候,不能用which指代,只能够用that。这大概是为什么OG说语法上不能指代Caspian。PREP里面还有一道还是两道类似的题目,我用这个点排除没有出现错误。具体是哪一道,你需要找一找,我记不清楚了。见谅
但是,需要说明的是,这个点我不能够确认!!!请注意,这个点我不能够确认是GMAC认可的考点!!!
只能说so far,我做到的题目范围内(不超过3道题目)我这么排除无误。
另外一个点是which的距离太远,很难指代到Caspian。这个确实是。
但是总觉的这样解释总是觉得差了一点什么。根据做题的经验,如果单纯用which这种相对错误来考,GMAC的套路一般都是会给你一个which和先行词紧挨着的选项作为正确答案,而不会这么虚无地考。因为理论上,在没有出现which和先行词紧挨着的情况下(并且不考虑我说的最高级不能用which),AB都可以算是虽然不优但是依然可以作为正确答案。
第二个问题,我赞成你的说法。B和E的非常核心的一个区别就是在你说的那个点。
紧张看不到这个点怎么办?没关系,用中文翻译一下你就或然开朗了。
B选项,完整的句意表达是:LM发表了一个作品,在一篇 著作中为女性来争取权利。
这里一定要注意a treatise!a表示什么?特指还是泛指?表示泛指吧? 你想想这个句意,是不是非常奇怪。
如果一定要用arguing 是不是这么表示更好一些?
arguing for equal political rights for women
即,LM发不了一个作品,为女性争取权利。
再来看E选项
LM发布了一步作品,这部作品是为女性争取权利的
这个是候,B选项和E选项哪一个表达更好,就很容易看出来了。我记得之前CD有一个NN发了一个帖子说句意的问题,说很多时候我们看英文看不出来,翻译一下,就很快能看出来好坏了。(在绝大多数使用,亲测有效)
另外这道题,我觉得除了这个点以后,还有更多你可以take away的东西。
ving在句尾,不妨需要问自己一下,这个是一个什么成分?伴随状语?结果状语?虽然说GMAC不考察这个,但是了解了这层语法含义之后其实对于你理解句意是有帮助的。
显然不是结果状语从句,那么就只能是伴随状语了。arguing的逻辑主语是LM,可以接受,那么接下来看。
伴随状语从句,你百度一下,定义是什么。
定义:伴随状语是指状语的动作伴随主句发生,它的特点是:它所表达的动作或状态是伴随着句子谓语动词的动作而发生或存在的。
那么,如果用arguing做伴随状语,arguing这个动作是伴随这publish这个动作发生而发生的嘛?总觉的有一点奇怪。是不是publish结束了以后,就不argue了呢?
我说的伴随状语这个点,你可以不用想那么细,免得把自己绕进去。
祝顺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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