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1475724
- 在线时间
- 小时
- 注册时间
- 2020-11-21
- 最后登录
- 1970-1-1
- 主题
- 帖子
- 性别
- 保密
|
280
在揭露不平等一书中,卢梭提出早期社会契约是建立在不平等的社会和政治管理上的。这种管理只提供了表面上的平等。
在卢梭的解释中,社会契约开始的原因是富人的恐惧。一个国度,若没有法律和政府来规定人们之间的交往,富人就i很难保护自己的私人财产。因此,富人寻求社会契约这种机制来守护自己的财富。社会契约的概念同样也吸引穷人,因为在无法律的过度穷人需要保命。为了社会契约获得批准,富人通过制定适用于所有人的规则对看起来平等的义务极尽修辞。然而在法律前的环境,富人用这一制度将偷盗简单归类到穷人身上。
卢梭随后开始发展自己的学说,通过自己的解释去消除不公平。在主权的形成解释中他第一次背离了早期理论学家。城邦的大多数人把自己的权力交给别人,这是一种非理性的行为相当于把自己当奴隶,早期理论学家们却把自己的权力交给城邦所有人。卢梭把这种主权成为全体意志,在新文明社会承担立法的任务。
与其他早期社会契约理论不同,卢梭的学说包括财产权即允许优先占领权索赔而不是最强者的权力。在这套系统中,财产可以被拿走除非没有被优先占领而且只能到拿走人维持必要生活的程度,这些措施意在遏制武力夺取财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