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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eoluser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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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p 2-139 对语法笔记正确选项解释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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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08-8-18 11:25: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rorarora在2008-8-18 10:49:00的发言:

小姐呀,

我前面举了这么多例子,就是要说明,分词是就近修饰名词,

但是,当n. + to do sth或者其他修饰该名词的成分,+v.ed的时候,v-ed, 是既可以修饰相邻词,又可以跳跃修饰主名词的,要依逻辑含义而定。

只不过LZ的例子,刚刚好逻辑上是修饰相邻词而已

恩,其实你这样说,又support了我最早说的, 就是分词虽然是就近修饰,但关键还是要看前面的核心词, 那道味蕾的题目,关键和争议就在于called前面有个的名词成分组成是核心词+修饰语,到底call修饰核心词还是修饰语里面的名词

唉,晕了

不知道还有没有类似的例子,再让我们看看。

42#
发表于 2008-8-18 12:29: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dingxiang在2008-8-18 11:21:00的发言:

一语惊醒梦中人!!~

我想说的是,其实大家不要纠结于是不是就近修饰,就近修饰是一般状态,跳跃修饰也有,尤其是跳跃插入语修饰,插入语作为混淆.....;一切都要根据逻辑意义来判断....

43#
发表于 2008-8-18 12:36:00 | 只看该作者

呵呵, 问题就在于这道题目逻辑意思不明确牙

在考场上给我20分钟我也解不出来,只能用排除法

我觉得PREP里面有些难题,GMAC还是好心的,给出了完全可以排除的选项,剩下的只有1,2个

不知道考试时 GMAC会不会再次好心的给出些明显能排除的选项,

4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8 12:58: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dingxiang在2008-8-18 9:12:00的发言:

老大,你也太会倒戈了吧

如果你认同这点的话,那么这道题目的 located就要跳跃修饰 opening了啊

你不是把我们前面的解释都推翻了么?

这不算倒戈吧...还没定论呢,这个帖子里我对located的修饰有两种看法一直在徘徊。

你看,其实located修饰opening逻辑上也是没有错的,就如我在1楼的时候所说的那样。

可是在如果说就近修饰逻辑上也是没有错的。

所以我想如果真的有那个规则,至少可以给我一个定论,遇上类似题也能少去很多麻烦,我再收集下其他题目看看有没有类似的。

45#
 楼主| 发表于 2008-8-18 13:26: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dingxiang在2008-8-18 11:16:00的发言:

还来不及看各位的comments,待我过会儿

看到PREP又一个例子,证明分词是就近修饰的

101. (29777-!-item-!-188;#058&004380)

The electronics company has unveiled what it claims to be the world's smallest network digital camcorder, the length of which is that of a handheld computer, and it weighs less than 11 ounces.
(B) to be the smallest network digital camcorder in the world, which is as long as a handheld computer, weighing
(C) is the smallest network digital camcorder in the world, which is as long as a handheld computer, and it weighs
(D) is the world's smallest network digital camcorder, which is as long as a handheld computer and weighs
(E) is the world's smallest network digital camcorder, the length of which is that of a handheld computer, weighing

E错误的原因就在于weighing 就近修饰computer, 证明分词是就近修饰的,不能跳过插入语来修饰更前面的

这个E错误的原因不是weighing 就近修饰computer吧?

E选项错误太多很难说明“weighing 就近修饰computer”这个错误的存在。

1、the length of which is that of a handheld computer,这个说camcorder的长度就是computer的长度是不符合逻辑的。

2、 the length of which is that of a handheld computer, weighing两个的功能应该是一样的,不应该不对称,都是同位修饰camcorder的。

3.   awkward compared to D.

另外我认为,现在分词与过去分词是有差别的:(要不然白勇为什么要添一句过去分词与其前面名词关系紧密,而没说现在分词呢?)

现在分词放句尾前面加逗号了,该现在分词修饰就是做状语,伴随前面的action或者伴随结果。

而现在分词前面没有加逗号,而且前面是名词的时候才做定语(当然要逻辑合理为先)。

本题老外对E的解释的一条是:

WRONG. Present participle is used to modify the action。

http://www.urch.com/forums/gmat-sentence-correction/96937-electronics-company.html

这句话,验证的我的说法,weighing在此是做状语,但是伴随关系逻辑错误,所以weighing的使用错误。

46#
发表于 2008-8-18 13:48: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aeoluseros在2008-8-18 12:58:00的发言:

这不算倒戈吧...还没定论呢,这个帖子里我对located的修饰有两种看法一直在徘徊。

你看,其实located修饰opening逻辑上也是没有错的,就如我在1楼的时候所说的那样。

可是在如果说就近修饰逻辑上也是没有错的。

所以我想如果真的有那个规则,至少可以给我一个定论,遇上类似题也能少去很多麻烦,我再收集下其他题目看看有没有类似的。

我都说了N回了

如果located修饰opening, 既然我们承认called也是修饰opening, 那么为什么两个过去分词同时修饰opening,没有and来连接,而只用了逗号呢?

麻烦各位给个解释先!

47#
发表于 2008-8-18 13:50:00 | 只看该作者

我是坚决不同意分词能跳跃插入语,去修饰前面的名词成分的。

这不都乱套了嘛,

既然你能理解成跳跃,那就更有理由理解成就近修饰

48#
发表于 2008-8-18 21:44: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dingxiang在2008-8-18 13:50:00的发言:

我是坚决不同意分词能跳跃插入语,去修饰前面的名词成分的。

这不都乱套了嘛,

既然你能理解成跳跃,那就更有理由理解成就近修饰

分词是能跳过插入语的,你看看我前面的例子,prep里面出现了两道这样的题,考的就是分词跳过插入语修饰。

插入语在GMAT里是个很弱化的东西,对句子没有影响,什么东西都能跳过它。

49#
发表于 2008-8-18 21:45:00 | 只看该作者

刚才发了贴,关于prep的一道题,百思不得其解;

各位有空来捧捧场阿

http://forum.chasedream.com/dispbbs.asp?boardID=23&ID=341248&page=1

50#
发表于 2008-8-19 00:25:00 | 只看该作者
回46:

沒錯, 可以加and, 可是也可以不加, 可是有區別
1. 加的話called the taste pore跟located at the top of taste bud是非限定修opening
2. 不加的話called the taste pore是非限定修opening, 而located at the top of taste bud是限定修opening
妳可以看看32樓的post.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0-26 15:48:5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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