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169题,发现大家好像很少讨论。其实B选项时隔很好的迷惑项,至少迷惑我。我觉得B虽然是错的,但不是无关。B中点出了原题的几个逻辑错误。原文说的是枪支管理法和暴力犯罪的关系。推出的结论是暴力犯罪和枪支管理法的因果关系。第一个错误,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这种因果关系是否存在。我不认为所有暴力犯罪都用枪支,比如说我用原子弹把日本炸了,枪支管理法就管不到。再比如,最近炸英国的巴三用了炸药,枪支管理法是否管得到?(有可能,这得问lawyer)。很多这样的例子。B选项点出了这点,只提及和枪支管理法相关的犯罪。原文的第二个错误就是比较方案有效性时不考虑参量的变化。A点出了第二个错误。B错就错在只考虑到第一个,但忘记了比较。如果把B改称Fewer individuals in states with that law than are prosecuted for violating such laws than those in other states without that law的话,会是个很好的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