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说的risker的投资,不是我们脑子里第一感觉蹦出来的股票啊基金啊组合啊这一类的投资,指的是投资于少数民族企业。你结合后面的内容看就明白了,directors认为这是一项社会责任,所以他们倾向于投资那些更具风险的企业,换句话说,正常投资情况下,他们会考虑一些门槛,达到这些门槛条件的公司,他们才会去投资,以保证自己的收益,因而对要投资的公司审核和要求都很严格,但在这个项目中,由于directs认为是公益事业多过于是正常投资,所以他们认为应该放低标准,从而将资金投资于一些很小的或基础很差的或没什么市场潜力的公司(而在正常的审核下这些公司都是不够投资标准的),从而加大了这个项目投资的风险。 你看后面的内容,staff们认为投资的对象应该达到established business considerations,对应了directors认为要救助那些更差的公司的观点。再回到原文中去,第二段介绍MESBIC计划的时候说到“...toward supporting larger,growth-oriented minority firms...”,也就是说,MESBIC方案要帮助的是比SBA方案中更大型的,更有成长空间和潜力的,正在发展中的公司。所以最后一段才会说staff们认为自己的观点更符合MESBIC的初衷--帮助那些符合更高条件的公司。而正因为这里有个“larger”的比较级,说明SBA帮助的公司都是弱公司--这是directors的观点,辅助弱小。所以文章说staff们害怕若不采取更谨慎的审核制度,MESBIC会重蹈SBA的覆辙。 不好意思,比较罗嗦,不知道讲明白了没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