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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dvita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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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ursuit of Happy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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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8 13:52:00 | 只看该作者

电影和原型的真实经历还是有差别的,毕竟是电影嘛,不像记录片或者人物传记。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film and actual events

  • Most significantly, Gardner's internship was a $1,000 monthly stipend, but the film claims "there was no salary."
  • Linda never existed. The mother of his child was "Jackie," his mistress whom he left his wife for when she became pregnant. Also, she initially took Chris Jr. away for many months before bringing him to Chris to raise. They were never married but eventually had another child together.
  • While the film shows Chris Jr. at the age of five, he was only two years old at the time of the events of this film.
  • Because of the age of Chris Jr., the interactions in the film did not occur. However, the scene where Chris tells him "You're a good poppa" did, in fact, occur.
  • The Rubik's Cube incident never happened. Smith came up with that idea, because he has always been fascinated with Rubik's cubes.
  • He actually spent ten days in jail for not paying his parking tickets.
  • He eventually started at Bear Stearns.
  • The actual events and his homelessness happened over the course of a few years rather than a short time as shown in this movie.
  • He sometimes spent the night underneath his desk when the shelters were full.
  • Gardner quit his job as salesman before entering the stock broker training program.
  • Gardner's medical equipment was never stolen from him.
  • In the movie Gardner states that he is from Louisiana, but Gardner is actually from Milwaukee, Wisconsin. However, Gardner's book indicates that his father resided in Louisiana at that time.
  • Gardner was not hit by a car.
  • The IRS going into his account to take his money did not happen.
  • He met with the "red Ferrari" man after the initial meeting to learn more about what the job involved. It was not simply a one-minute conversation.
32#
发表于 2007-12-18 13:54:00 | 只看该作者

我倒是同意JESSICA的观点.

当然了,电影肯定是存在鼓舞人的一面的,可是社会的东西也必须考虑.

就像JACK沉入了海底,大家都唏嘘不已,眼泪直掉,可是,他要是活着,他们两个人能活得幸福,快乐,融洽吗?谁都不知道.

所谓见仁见智.同样的事情,有的人看的是他的积极面,有的人看的是消极面.说出自己的观点,没啥不好.要成长,要进步,就是要能够接纳别人的意见,能听的进不同的声音嘛.有什么不同就跳出来嚷嚷,没啥风度的说...

33#
发表于 2007-12-18 14:23:00 | 只看该作者

您太敏感啦...

如果我说了不合适的话,那实在很抱歉.这完全是个人看问题的角度问题.我没有要追捧她啊,我也没有要打击任何人,只是说同意她的观点.是有很多苦,我们想象不到的.

另,我说有不同就跳出来嚷嚷,是说很多人都这样,我很不喜欢别人的这种态度.并没有专指你嘛.你这么急于解释,有必要吗?

我不善于争辩,也不喜欢说太多,点到及止.还是请IAMMAD斑竹来评理吧...

呵呵...

34#
发表于 2007-12-18 14:37: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hgconnie在2007-12-18 14:23:00的发言:

您太敏感啦...

如果我说了不合适的话,那实在很抱歉.这完全是个人看问题的角度问题.我没有要追捧她啊,我也没有要打击任何人,只是说同意她的观点.是有很多苦,我们想象不到的.

另,我说有不同就跳出来嚷嚷,是说很多人都这样,我很不喜欢别人的这种态度.并没有专指你嘛.你这么急于解释,有必要吗?

我不善于争辩,也不喜欢说太多,点到及止.还是请IAMMAD斑竹来评理吧...

呵呵...

你心里如何想的,只有你自己知道

论坛就是这样一个地方,大家都可以出来说话,但是文责自负

至于急于解释,你误解了,大家讨论而已

35#
发表于 2007-12-18 14:41:00 | 只看该作者

本来不想插嘴,但是看了觉得很不是味道.坦白说我也不是很赞同Jessica的观点,但是我觉得她只是发表她对某部电影的见解,不管其正确与否,她都是只在评论电影或者电影里的人物而已,为什么说她攻击谁呢?倒是感觉后面的回贴是火药味很浓.请问发贴人在说别人攻击人的时候,是否扪心自问过自己说的话是否恰当?比如"你就是个打工仔!"之类的话别人看了是啥感觉呢?坦白说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我感觉这有点cross the line了.最起码,人家是评论电影,就事论事,但回贴是直接对人,变成就事论人了,似乎没有这个必要吧?感觉两位以前是否就有过言词碰撞?这里正好又意见相左所以...?

目前为止,对CD的感觉是大家都很团结,互相帮助,前人把机经面经都无私奉献,后人才能在考G和申请中做得更优秀,让老美对我们新一代中国人刮目相看.中国几个世纪以来都被人欺负,甚至被弹丸小国骑在头上拉过屎,说到底不就是因为我们不团结吗?为什么在这样一个互助团结,共同进步,展现我们新一代中华民族振兴希望的平台上,却会为了一些不同意见而口诛笔伐自己的国人呢?真希望大家都努力维护好这个团结互助的平台啊!我个人觉得,有不同意见当然可以辩论,但是如果在辩论赛中某方对对方用侮辱性的言词进行攻击,那是会被裁判罚下场的.Bottom line:辩论的是事情,不要把矛头转向提出观点的人.

(顺便说一下,本人根本不知道各位来路,追捧名校生之云是根本无从谈起的.只是就事论事.)

36#
发表于 2007-12-18 14:44:00 | 只看该作者
当“歧视”是个热闹的、暂无止境的话题时,说明了社会不仅存在着不公平,而且在人们内心中认可这种存在的或不存在的智力/能力差距。不过,不得不说的是以黑人为代表的少数族裔的权利是靠几百年不断争取而来的,毕竟白人是很难把利益主动给少数族裔的。

下面是几个企业界的标志性事例:

1970: Joseph L. Searles is the first African American member of the New York Stock Exchange.

1987: Clifton R. Wharton becomes the first African American to head a Fortune 100 company when he takes the helm of TIAA-CREF.

1994: Rajat Kumar Gupta becomes the first Indian-born head of a U.S transglobal corporation, Mckinsey & Company.

2002: Stanley O'Neal is named CEO of Merrill Lynch, the first African American to head a major investment bank.



37#
发表于 2007-12-18 14:50:00 | 只看该作者
另外,很遗憾,这里没有华人的身影,上千年的皇权统治让华人的价值观和行为从潜意识中变得更乖。我也是,乖得不敢想更多,就想着那一亩三分地和老婆、孩子、热炕头。。。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2-18 15:02:48编辑过]
38#
发表于 2007-12-18 15:00: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simonshen在2007-12-18 14:41:00的发言:

本来不想插嘴,但是看了觉得很不是味道.坦白说我也不是很赞同Jessica的观点,但是我觉得她只是发表她对某部电影的见解,不管其正确与否,她都是只在评论电影或者电影里的人物而已,为什么说她攻击谁呢?倒是感觉后面的回贴是火药味很浓.请问发贴人在说别人攻击人的时候,是否扪心自问过自己说的话是否恰当?比如"你就是个打工仔!"之类的话别人看了是啥感觉呢?坦白说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我感觉这有点cross the line了.最起码,人家是评论电影,就事论事,但回贴是直接对人,变成就事论人了,似乎没有这个必要吧?感觉两位以前是否就有过言词碰撞?这里正好又意见相左所以...?

目前为止,对CD的感觉是大家都很团结,互相帮助,前人把机经面经都无私奉献,后人才能在考G和申请中做得更优秀,让老美对我们新一代中国人刮目相看.中国几个世纪以来都被人欺负,甚至被弹丸小国骑在头上拉过屎,说到底不就是因为我们不团结吗?为什么在这样一个互助团结,共同进步,展现我们新一代中华民族振兴希望的平台上,却会为了一些不同意见而口诛笔伐自己的国人呢?真希望大家都努力维护好这个团结互助的平台啊!我个人觉得,有不同意见当然可以辩论,但是如果在辩论赛中某方对对方用侮辱性的言词进行攻击,那是会被裁判罚下场的.Bottom line:辩论的是事情,不要把矛头转向提出观点的人.

(顺便说一下,本人根本不知道各位来路,追捧名校生之云是根本无从谈起的.只是就事论事.)

这个你恐怕不太知道JESSICA其人,她曾经说过,不是名校的不在STREET的就没有资格谈论某事,这个不是原话,但是她的大体意思如此,而且她在某些帖子中言辞激烈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我还在其他帖子中见过她用非常轻蔑的语言回答别人诚心问的问题,这都表现出她缺少起码的教养,尽管她是所谓名校出身。她的行为不是激进,激进也要考虑别人的感受。这个已经和她某一个言论没有关系了,而是个做人的问题

那么我们再回头看一看她在回帖中说的话,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她歧视黑人,其次她认为别人不如她了解美国了解纽约,其实电影也是表现人的一种选择,你可以选择挣钱,他也可以选择等待,就好像大家都有自己的看法一样。

至于打工仔的问题,可能我说的有点过了,但是我确实觉得她对自己的评价过于高了,好像不是M7毕业的都不行一样,其实这个世界上成功的人绝大多数都不是名校出身,能考取名校,能在投行打工不代表她就可以如此放纵不受指责。

你可能把问题上升到过于高了,口诛笔伐?只是一些碰撞而已,至少我是不会因此产生什么深仇大恨,我们对周围的人都会有看法,比如她就曾明确表示,我不适合她的学校,她可以保留她的看法,无所谓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2-18 15:13:10编辑过]
39#
发表于 2007-12-18 15:27: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iammad在2007-12-18 10:20:00的发言:

Hey, guys. Don't start fighting again.

jessicaf shared some of her throughts on this movie. Her perspective is different from that of LZ, but she didn't ATTACK anyone. 

You may not agree with her, but you should allow her to express her ideas.

I hope I can see more tolerance and the spirit of "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in this forum.

So...pls focus on the movie, and the motivation/inspiration/whatever you get from watching it. Don't start "you live on the street, so what" discussion AGAIN.

Long Live Peace~~~~ Amen~

顶一下版主的话!!!!

虽然我也并不是很喜欢这里一些人对别人推荐的东西那样的态度, 但是, 大家还是有话好好说,要平常心.就事论事, 这样比较好.

另外,关于这些争论, 我想说的是, 无论我们是不是名校毕业的,无论我们是不是在海外工作学习,都需要学着去宽容和尊重别人,因为这是最起码的做人道理,别人推荐什么东西,即使我们不喜欢不接受,我们可以换一种更好的方式去说,换位思考,如果别人说我们自己的推荐是可笑的,或者别人指责我们说你不过就是个打工的,我们会是什么感想呢?我想,大家在说话前,要给自己留有一些余地.有人说,他们比别人有更多的海外经历,OK,但是我们又如何可以得知对方的经历一定比我们少呢?既然大家都是想去读MBA,已经在读的,或者毕业的,那么我们就该符合自己的这个身份,说话做人要SMART,学着给自己留有余地,这样也不至于被自己的言论被别人的言论步步逼迫到无路可退的境地.不是吗?

business讲究双赢,而不是你死我活.所以,从很多小事上,我们都要学着去宽容,各取所需,互相尊重,共同得到各自想要的才是真正的目的啊.

最后想说,心有多宽,路有多宽,无论你的背景是怎样的,但是,最后取决于你成功与否快乐与否的关键,在于,你的心.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2-18 15:47:43编辑过]
40#
发表于 2007-12-18 16:07: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amorela在2007-12-18 15:27:00的发言:

顶一下版主的话!!!!

虽然我也并不是很喜欢这里一些人对别人推荐的东西那样的态度, 但是, 大家还是有话好好说,要平常心.就事论事, 这样比较好.

另外,关于这些争论, 我想说的是, 无论我们是不是名校毕业的,无论我们是不是在海外工作学习,都需要学着去宽容和尊重别人,因为这是最起码的做人道理,别人推荐什么东西,即使我们不喜欢不接受,我们可以换一种更好的方式去说,换位思考,如果别人说我们自己的推荐是可笑的,或者别人指责我们说你不过就是个打工的,我们会是什么感想呢?我想,大家在说话前,要给自己留有一些余地.有人说,他们比别人有更多的海外经历,OK,但是我们又如何可以得知对方的经历一定比我们少呢?既然大家都是想去读MBA,已经在读的,或者毕业的,那么我们就该符合自己的这个身份,说话做人要SMART,学着给自己留有余地,这样也不至于被自己的言论被别人的言论步步逼迫到无路可退的境地.不是吗?

business讲究双赢,而不是你死我活.所以,从很多小事上,我们都要学着去宽容,各取所需,互相尊重,共同得到各自想要的才是真正的目的啊.

最后想说,心有多宽,路有多宽,无论你的背景是怎样的,但是,最后取决于你成功与否快乐与否的关键,在于,你的心.


中肯,这样的沟通才会是有效的

说她不过是个打工的确实有点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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