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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些公司拥有大量的作品版权,可能会随意取缔一些文化活动。我们很难忽视一些成功的电影和畅销书等等,但结果是其他的一些音乐、文学和电影就被忽略了。这是整个社会的损失,不利于文化多样性。
(二)使用现代电子技术进行的复制和取样会加剧这种情况。公开提供一些二手作品就会吸引律师来打官司。有一些声音艺术家过去会用一些小样来创作,现在会被认为是犯罪。
整个版权行业是兴起了,但是非常不利于艺术家的创作。
版权如今几乎涉及了所有的知识产权,这是一个问题,因为传统的财产的概念是和无形资产的概念是不相容的,比如知识和创作能力,比如一个发明或者一个想法,当被分享的时候 是不会失去它本身的价值的。
相反,一个有形的物体,例如椅子,当很多人都想拥有它的时候就会很快失去价值。后者才应该去定义“财产”。
如今几乎一起都能成为某个人的资产了,例如颜色,香味,甚至是血液里的蛋白质和基因。
是时候重新考虑如今的财产概念了。
(三)对艺术作品来说,没有任何一个人有这个权利说这是自己私有的。因为所有的艺术作品和创作都是基于前人的作品。我们应该更关注艺术家本身和收入。如今奖励他们的作品太多了,很多年来都处于垄断中,因为这会让其他的艺术家没有什么空间。
甚至批评一个艺术家的作品都会变得危险,因为它损害了别人的“财产”。如今更糟糕的是大多数作品的版权都被少数大公司垄断。
(四)从这一点上看,有很多原因废弃目前的版权体系。艺术家可能会感到危险。但是一些数字表明,只有10%的艺术家会拥有90%的版权收益,剩下90%的艺术家必须平分剩下10%的收益。对于大多数艺术家而言,版权只是边际收益。另外大多数艺术家已经进入到某种文化产业的契约 -- 这两个团体有相似的利益。
例如,GEMA会向国外输送接近70%的产权收益,大部分是到美国,这里也是很多大企业聚集的地方。这样的话很多普通的艺术家就会看不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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