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结构: 第一段:交代文章的写作目的以及写作主题是关于人的笔迹风格,以及其真伪。 就像一个有才能的演员能够模仿一个人的声音或言谈举止,一个技术熟练的伪造者能够令人信服地模仿其他人的笔迹。为了弄清楚这种伪造品是古老的还是现代的,文件侦探必须抓住书写的所有方面,包括它的进化(图1.1)。接下来的讨论并不意味着要代替更详细的论文,例如ASO的《质疑文件》(1978)或者《我自己的钢笔、墨水和证据》(1990)以及《侦察赝品》(1996a)。对书写材料、笔迹辨认、赝品的警告标志以及不以伪造为目的的假货的介绍是为了让学生了解一些基础知识。
第二段:指出侦察笔迹风格的用途,以及笔迹风格的特征可以被分为阶级特征和个人特征。 笔迹的个性自古以来就得到了承认。它是笔迹学的伪科学(据说能从笔迹中推测出性格)以及笔迹比对的法医学(对于一个讨论,Nickell,1992a;1996a,17-24)的基础。对于侦查员来说仅仅了解两种或以上的笔迹样本之间也许存在着很多的相似性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它们的作者是从相同的书写体系中或者甚至是相同的习字簿中学习到的书写技巧。那些对于一个具有大体相同的书写风格的群体的相同笔迹特点被称作“阶级特征”。与之相反的是“个人特征”或从成熟的笔迹中演化而来的变体。这些个人的特色结合在一起时,是不会在另一个人的笔迹中被完全复刻出来的。
第三段:指出人在什么情况下将笔迹的阶级特征误判为个人特征的可能性大。 不能区分阶级特征和个人特征是外行人和业余者的标志。文件审查员OH指出,“不合格的检察员最常犯的错误就是将一个不寻常的特点描述为个人,而事实上它仅仅是属于他经验范围之外的书写系统。这类错误实际上导致人类错判伪造罪和其他罪行。为了避免这类严重的问题,检察员必须对所有基本的书写风格都熟悉,包括,如果他或者她正在处理的历史文件,陈旧笔迹系统。作为一个规则,一个人对笔迹系统越不熟悉,并且一个书法系统越华丽,一个人就越容易错把阶级特征当作个人特征。
文章主旨: 文章围绕笔迹展开描述,作者根据笔迹风格的形成过程不同,将其分为阶级特征和个人特征两类。并指出文件的检察官往往会由于经验不足对案件发生误判,尤其是当其对笔迹系统不熟悉以及笔迹系统越华丽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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