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总是两难在2005-3-22 10:58:00的发言:兄弟莫不是说读完长江后再来中欧读吧? 众多读者可能早就注意到了,从3月12号到3月16号间突然多出很多长江的新注册者,而与此同时那个grossman 却不见踪影。从你的注册日期看,楼上的兄弟你该不会也是长江的学生吧?何必在此献身? 我无意挑拨谁。我常来此处,有时打诨插科,只图一快而已。前段时间,长江中欧辩的不可收拾,有网友问及我的态度,我及其回避,不信你们可以看以前的帖子。但有人称中欧雇了很多枪手,我觉得不得不说几句了。当然我没有CEIBS_MBA2005兄那样厉害,一张帖子把grossman弄没影了(请别介意我这样说CEIBS_MBA2005兄)。你估计不会消失,还会回帖反击我。 但我高兴的是:第一,我的帖子虽被删了一次,但第二次贴出来时,发现它还在。感谢众多斑竹,刀下留我一命,尤其要感谢LEWIS,尽管他是长江的学生,但绝大多数时候能宽容中欧的拥护者发帖,读者对他评价颇高,我也一样。第二,没想到我的帖子还有这么多人看,如果这些人中有十分之一的人看完后能想想我的发言,如果有两个或三个人认为我的发言不是无中生有,如果有一个人看完我的发言后相信中欧并没有打压长江(grossman语,还有什么总山不许一溪奔?),那我的发言就不是放“气”。 第三,我不反对“辩”,也不反对“和”。只是有时看不惯某些人被别人一反驳就把自己先妥协了。那末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你出价1万,你的客户还价1千,你马上就说,好吧就5000吧。是对就是对,是错就是错。事实不容妥协。妥协着会让读者误解中欧总是在跟长江过不去。 第四,借用“花则不累”前辈的话,别拿中欧找话儿。
请别介意我这样说CEIBS_MBA2005
take it easy, dear brother, your point adds up, but the grossman is good. we are supposed to attack his or her points rather than himself or herself.
and the good news is that grossman and I are eventually reconciled. I also reconciled with Lukrenee MM. I have made progress. heh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