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lawyer_1在2004-10-21 5:47:00的发言:你可以说NOT STIKE既是结论的充分条件,又是必要条件。从假设是原文结论的必要条件来说,即从原文前提得出该结论的角度讲,NOT STIKE是结论SELL OFF SUBSIDARIES的必要条件。即如果NOT STRIKE不成立,原文没有了推理起点,单纯 not strke--> INCREASE WAGE----〉SELL OFF SUBSIDARIES这个因果链是得不出结论SELL OFF SUBSIDARIES的。这个道理就像我上面举的上哈佛的例子一样。这点很容易和前提的因果链not strke--> INCREASE WAGE----〉SELL OFF SUBSIDARIES混淆,以为否命题也成立。不对,没有NOT STRIKE,结论得不出的原因是没有推理起点,而不是否命题。这点也许就是你CONFUSE的地方。从原文前提的因果链讲,NOT STIKE是SELL OFF SUBSIDARIES的充分条件。NOT STIKE的双重角色导致了你的CONFUDE。所以不是在原文前提的因果链中NOT STIKE既是充分条件,又是必要条件。而是不同场合的巧合。在因果链中NOT STRIKE还是SELL OFF SUBSIDARIES的充分条件。在得出结论的角度,NOT STRIKE是结论的必要条件。 最后,记住必要型也好,充分型也好,都是结论得出的必要条件。
LAWYER.对以上上你的言语想提两个我目前还没明白的问题.希望能得到你的解答.
1我不明白该怎么判断谁是谁的充分还是必要条件.判断依据是什么了?从意思推理还是,标志词了?或者别的方法.还想知道判断谁是谁的充分还是必要条件用途是什么?可否举例说明?
2还有你最后说的"记住必要型也好,充分型也好,都是结论得出的必要条件。"为什么充分型和必要性不能是结论得出的充分条件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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