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B是:针对决定非教师行业的人的薪水高低的各种因素,离开教师行业的人和继续留在教师行业的人具有可比性。
B取非,通俗一点就是:在非教师行业中,有很多决定薪水的因素,对于这些因素,那些继续当老师的人和那些离开老师行业的人不具有可比性。(比如:IT行业,决定薪水的某个因素是计算机认证的个数,而离开教师行业的人比留在教师行业的人拥有的认证个数要多(也就是两类人在这个决定薪水的因素下不具有可比性)因此这些人工资要高。而不是结论说的教师的工资低是因为这个行业的工资低,即使这些教师离开教师行业,加入IT行业,他们的薪水还是要比那些拥有多个计算机认证的人要低。B相当于排除了其他可能的因素,而只留下文中说的由于行业不同,而造成工资不同。)
不知道说清楚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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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清楚! 谢谢cicilla
知道B为什么对了, 又看了两遍题,怎么觉得A也对呢,A也是说离开和没离开有相同的实力得到高工资啊(有相同比例的人能得到35000元以上),能再解释一下吗,谢谢....
等待中....
My two cents:
1. "at least one-third of the group" is not convincing
2. choice A looks more like an evidence instead of assumption...
13题涉及比较。你首先要找准比较的对象:left的人和remained的人。注意,是全体left的人和全体remained的人,A中说1/3 remained的人,缩小了比较对象的范围,不对。
还有一个准则是,原文涉及两个对象的比较,求假设,那么答案应该也涉及两个对象的比较。A只说了remained的人,没有提到left的人,显然不对。
这些城市也有最低的财产犯罪率,这些犯罪是没有受害人和罪犯接触的。没看上下文直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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