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是这样的。
我向学校提供了财力证明,共$55,000美金。是以我的名义存在农行下的,作为personal fund,应该会显示在I-20上。
这个账户的资金来源是:(1)4年前家中卖房产所得部分钱款,由父母投入股市运作,后从股市中取出,近日将其兑换成$41,000左右美金。(2)有$14,000是从母亲股票账户中取出人民币兑换成美金存入.
想请教大家,这样的存款证明在签证时有什么问题吗?该怎样解释?是否需要提供相关的账单和转账单?因为我没有经济来源,是否需要同父母做一个财产赠予的公证?签证时是否需要再在这份存款证明的基础上,有其他材料证明父母的资金收入?
不知我的表达是否能让大家理解我的意思。非常期待大家的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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