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seDream
搜索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6473|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如何区分因果关系和充要条件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4 22:45:00 | 只看该作者

如何区分因果关系和充要条件

比如:如果天下雨,那么地就湿。和因为天下雨,所以地就湿。第一个天下雨是第一个地就湿的从分条件。第二个天下雨是因第二个地就湿是果。难道仅仅因为表述不同? 因果关系等同于充要条件?

沙发
发表于 2010-4-2 17:41:36 | 只看该作者
同问。
板凳
发表于 2011-10-19 10:41:04 | 只看该作者
答案是因果关系和逻辑关系有相似之处,但是他们彼此没有必然联系。

这儿有一片吴文成先生的文章,论证这二者的关系。
原文出处:http://www.atlas-zone.com/science/talk/part_1/science502.htm

如果我們要把p→q與因果關係連在一起來談
,有兩個方向的問題:(一)p→q是否可以推出「因為p,所以q」;(二)「因為p,所以q」是否可以推出p→q。換個說法是:(一)蘊涵關係是否就是因果關係;(二)因果關係是否就是蘊涵關係。就我的論述,很顯然,這兩者都是否定的。條件句的蘊涵關係有許多種類,例如實質蘊涵(material implication)、假設性蘊涵(counterfactual conditional)、因致蘊涵( causal conditional)、 定義蘊涵( definitional implication)與邏輯蘊涵( logical implication,又稱為形式蘊涵 formal implication)。我不打算在這裡談這些蘊涵關係的意義,但是在下面想舉例來說明(一)與(二
)為何都是否定的。

  先以(一)的方面來談。就實質蘊涵而言,例如語句「如果太陽從東邊升起,則吳文成怕蟑螂」是真的,但是我們卻無法表示成因果關係,因為這裡的p與q沒有因果關係中那種引發與被引發的關係。就假設性蘊涵而言,例如語句「如果孔子生於二十世紀,他必會大嘆道德淪喪」,這樣的語句要成立還需要幾個前提,包括「孔子是二十世紀之前一位鼓吹道德的教育家」與「二十世紀人們的道德不符合孔子的道德標準」,不管還有哪些前提,那個語句都不可能表示為因果關係。就因致蘊涵而言,例如語句「如果物體加熱,則該物體會膨脹」,此類蘊涵如果要成立,則需要經驗的證實,也就是說我們不可能先確立此類蘊涵關係,然後再確立為因果關係!就定義蘊涵而言,例如語句「如果張三是單身漢,他一定還沒有結婚」,很顯然地,這是約定的語句,不可能表示為我們經驗上想要的因果關係。就邏輯蘊涵而言,例如語句「如果自然數不是奇數就是偶數,而且自然數a不是偶數,則a必然是奇數」,這也是一種約定,或者說結論原本就被包含於前提之中,所以也不是所謂的因果關係。基於這些例子,於是我會說:邏輯層次的蘊涵關係推不出經驗層次的因果關係。

  再來談(二)的方面,這是比較有爭議的部分。假如我們「真的」確立了經驗事件p與q,與這一類相同事件的因果關係,而且這種因果關係是必然而在未來不會錯的,那麼我們便斷言了三件事,即p是真的,q是真的,而且在時序上p是q發生的原因。在這個意義上,我會同意:因果關係有蘊涵關係。這個蘊涵關係必定是邏輯蘊涵,它表現為必然的恆真句
,而沒有基本真值表所定義的真假值變化。但是問題是,我們是否「真的
」可以確立那種「必然而在未來不會錯」的因果關係,我們根本無法這樣「真的」確立,我在前面談了很多,這也是經驗假設與邏輯必然的鴻溝。所以我會說,經驗層次的因果關係推不出(達不到)邏輯層次的邏輯蘊涵關係。如果有學者認為因果關係就是蘊涵關係,那麼這只是過簡的看法,這不僅忽略因果關係的可錯性,也簡化了邏輯蘊涵在符號邏輯學的意義,不過,我們也不應忽視邏輯概念對於因果關係推理的幫助,例如,我們透過蘊涵關係的充分條件、必要條件與充要條件,來理解與類比因果關係當中的事件聯繫方式。

  再者,必須要強調的是,邏輯蘊涵關係並不具有時序性,可是因果關係卻必定具有時序性。我們不可忘記,時序相承是因果關係成立的必要條件,但是有時序相承的事項之間卻未必有因果關係,例如白晝與黑夜,閃光與雷聲的確時序相承,我們卻不能說它們存在著因果關係。談到了時序性的問題,我們又不免在經驗領域上納悶「因果關係」究竟是什麼,在時序上,因果關係是到哪一種層次的直接或間接聯繫?它究竟指的是事項與事項之間的什麼關係?然而我說過這不會是必然關係(不論世界的狀態如何,該陳述在所有的可能世界都是一致的),也不會是例證普遍而絕對不會錯的規律。另一方面,我們可以再思考的是:作出一條(有限驗證之後的)因果關係的結論,是否需要連帶確立所有相關其他的因果關係?在一條因果關係的假設之中是否包含了其他更多有待確立的因果關係?這些討論還可以延伸許多重要的議題,有空再慢慢來討論。
地板
发表于 2015-3-20 15:20:32 | 只看该作者
aqiu41 发表于 2011-10-19 10:41
答案是因果关系和逻辑关系有相似之处,但是他们彼此没有必然联系。这儿有一片吴文成先生的文章,论证这二者 ...
找到一个解释,简单靠谱。
引用下,希望可以帮到也困惑的盆友~~
IF  A  .....THEN  B

A才是B的充分条件,B才是A的必要条件。

而因果关系不存在充分必要条件。我前几天一直陷入这个坑怎么跳都跳不出来。。后来才懂了。。

因果关系中你就就事论事就可以了。。即证明A不一定是B的唯一原因,也就是证明还有别的原因可能造成B。。。但这个充分必要没有关系。。哎。。。我就是做这两道题被搅昏的。。其实这两道题都是想说明一个问题,就是还有别的原因可以造成B。。。(所以论坛上很多人的解释不可相信啊!!!他们也是昏的。。你一定要相信自己!!!)

链接:http://forum.chasedream.com/thread-454751-1-1.html   7楼的解释~~~~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Mark一下! 看一下! 顶楼主! 感谢分享! 快速回复:

手机版|ChaseDream|GMT+8, 2024-9-19 00:23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513号 京ICP证101109号 京ICP备12012021号

ChaseDream 论坛

© 2003-2023 ChaseDream.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