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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eas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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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OG11th-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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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07-9-9 23:25:00 | 只看该作者
同意楼上的第一点说法,protecting作定语;分析得十分透彻。
但不同意第二点extending是非限制性修饰成分的说法。extending后面整个句子都是描述filigree的,强调了此物与其他同类的不同,是非常重要的关键信息。所以我认为extending是作为限制性定语存在。

32#
发表于 2007-9-9 23:29:00 | 只看该作者
再回到本题中,我认为having前面如果不加逗号是不能成立的,如果加了逗号就做定语修饰前面提到的名词。但是这个名词不好确定。逻辑上说是clans,但是不能用就近原则来说这个修饰的就是clans。我还是坚持说就近原则是不对的,有例外。
33#
发表于 2007-9-9 23:49: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eaglegrace在2007-9-9 23:29:00的发言:
再回到本题中,我认为having前面如果不加逗号是不能成立的,如果加了逗号就做定语修饰前面提到的名词。但是这个名词不好确定。逻辑上说是clans,但是不能用就近原则来说这个修饰的就是clans。我还是坚持说就近原则是不对的,有例外。

为什么不加,不能成立呢?还望ls进一步指点一下。同意你说的分词可以不就近修饰,关键是如果逻辑合理的时候就近修饰应该是最优的(我认为)。请看这个例子:

OG11-93  By a vote of 9 to 0, the Supreme Court awarded the 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 broad discretionary powers enabling it to withhold from the public the identities of its sources of intelligence information.

enabling做定语修饰powers,前面还有the Supreme Court(the CIA要求itself不考虑了),和这题差不多,都是两个合乎逻辑的n,但是分词修饰的是powers。(OG:the underlined phrase clearly modifies powers)

34#
发表于 2007-9-10 00:08:00 | 只看该作者
多谢蜘蛛侠,这题我忽略了。having做修饰可以成立。
但是我觉得这题中的情况又有所不同,DE之所以不选首先是因为agreement的问题,其次diclosure也是一个不好用的词,在这种情况下enabling就变成最优选择。而我们现在说得这一题不存在上述问题。所以最优的最优应该用whose从句,完全没有任何歧义,而且不造成阅读障碍。
35#
发表于 2007-9-10 00:38: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eaglegrace在2007-9-10 0:08:00的发言:
多谢蜘蛛侠,这题我忽略了。having做修饰可以成立。
但是我觉得这题中的情况又有所不同,DE之所以不选首先是因为agreement的问题,其次diclosure也是一个不好用的词,在这种情况下enabling就变成最优选择。而我们现在说得这一题不存在上述问题。所以最优的最优应该用whose从句,完全没有任何歧义,而且不造成阅读障碍。

恩有道理,如果从最优的角度解释,那么whose是最好的选择,而having还是有歧义的可能性的。看来这题mm找到正解了。虽说也知道有最优的原则,但是念了这么多年死书,看来我要真正摆脱对每个答案单独分析,单独理解而不是综合在一起看的恶习还是任重而道远。多谢mm提醒。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9-10 0:39:59编辑过]
36#
发表于 2007-9-10 13:45:00 | 只看该作者

提出几点自己的看法:

(1)首先,less修饰时一般后面都会跟数字,而fewer后一般就直接加名词

(2)limitation是抽象名词,不如动词limitate好,GMAT规则中提到过动词〉抽象名词〉动名词

(3)clans我个人认为用whose修饰也很正常

37#
发表于 2007-9-10 13:53: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eaglegrace在2007-9-9 21:53:00的发言:
我不认为现在分词可以在没有连词和逗号的情况下做定语。行缘有没有什么例子?

不知道我是否真正的理解了你的意思,这种情况很多啊?

如: One noted economist has compared the Federal Reserve to an automobile racing through a tunnel, bouncing first off one wall…

38#
发表于 2007-9-10 14:21:00 | 只看该作者

引用:

我的拙见,理解成状语要满足两个条件:1)伴随动作,逻辑主语是主句主语,修饰主句动词与起同时发生;or 2)伴随结果,修饰前面整句。但是这道题里面,动词是were,应该不是伴随动作,作为伴随结果,一般无逻辑主语,而这道题的逻辑主语和修饰对象是items(OG:The underlined part of the setnece begins a phrase describing items of...),所以我觉得protecting这里是做为定语。
有仔细想了一遍,你是对的,我错了,谢谢。

引用:

OG210, a giant fungus that is an interwoven filigree of mushrooms and rootlike tentacles spawned by a single fertilized spore some 10,000 years ago and extending  我觉得extending 修饰filigree应该是限定性的吧 我觉得修饰的an interwoven filigree已经是一个filigree了,如果从是否缩小被修饰物的范围来说我觉得是非限制性的。而且这两个分词短语并没有包含新的关键信息,只是对前面的oldest和largest的补充说明。

回答:

我还是觉得extending的修饰时限制性的。我理解,按理说,限制与非限制因该是作者来表达其想法的一种手段。而这里我们不确定现在分词的修饰是否是限制性的,所以只能从内容上反推: 此例extending是解释giant的,所以是限制性的。

引用: OG11-56, acting as a buffer, absorbing...

回答: 与og-39类似,做定语,是非限制性,但其前面有逗号,与本题不同。

引用: OG209:  permanent residency to millions of aliens currently residing here ...

回答: 我认为这个应该是限制性的.

所以从这点上来解释having还是有疑问的。

39#
发表于 2007-9-10 14:31: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spyder1011在2007-9-10 0:38:00的发言:

恩有道理,如果从最优的角度解释,那么whose是最好的选择,而having还是有歧义的可能性的。看来这题mm找到正解了。虽说也知道有最优的原则,但是念了这么多年死书,看来我要真正摆脱对每个答案单独分析,单独理解而不是综合在一起看的恶习还是任重而道远。多谢mm提醒。


E确实有其他的问题,但还是没有明白为什么having有修饰A的歧义,

40#
发表于 2007-9-10 20:13: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行缘在2007-9-10 14:21:00的发言:

引用:

我的拙见,理解成状语要满足两个条件:1)伴随动作,逻辑主语是主句主语,修饰主句动词与起同时发生;or 2)伴随结果,修饰前面整句。但是这道题里面,动词是were,应该不是伴随动作,作为伴随结果,一般无逻辑主语,而这道题的逻辑主语和修饰对象是items(OG:The underlined part of the setnece begins a phrase describing items of...),所以我觉得protecting这里是做为定语。
有仔细想了一遍,你是对的,我错了,谢谢。

引用:

OG210, a giant fungus that is an interwoven filigree of mushrooms and rootlike tentacles spawned by a single fertilized spore some 10,000 years ago and extending  我觉得extending 修饰filigree应该是限定性的吧 我觉得修饰的an interwoven filigree已经是一个filigree了,如果从是否缩小被修饰物的范围来说我觉得是非限制性的。而且这两个分词短语并没有包含新的关键信息,只是对前面的oldest和largest的补充说明。

回答:

我还是觉得extending的修饰时限制性的。我理解,按理说,限制与非限制因该是作者来表达其想法的一种手段。而这里我们不确定现在分词的修饰是否是限制性的,所以只能从内容上反推: 此例extending是解释giant的,所以是限制性的。

引用: OG11-56, acting as a buffer, absorbing...

回答: 与og-39类似,做定语,是非限制性,但其前面有逗号,与本题不同。

引用: OG209:  permanent residency to millions of aliens currently residing here ...

回答: 我认为这个应该是限制性的.

所以从这点上来解释having还是有疑问的。

又重新看了一下这方面的帖子,认为行缘兄说的用“,”区分限定和非限定修饰的方法的确很有道理。带着这个思路又审视了一遍这几道题,在OG209上我完全同意你的观点,但是OG210我还有点迷糊,不过既然大家都认为是限定性的那么我出错的可能性更大,同时这样也正好符合你说的判别方法。还要多些行缘兄提供这种既简单又方便的方法。以后要在实践中多多使用。

我觉得这道题最可恶之处就在于E选项里还有一个明显的错误:less。如果没有这个错误正确答案还是A,那就说明在这种前面有两个逻辑上合理的n,但句意上却是指第二个n的时候,同样作限定性(没有“,”)修饰,定语丛句的指代比分词更优,虽然这两种情况单独使用都是正确的。如果E正确那就有两个启示,1)分词结构的简洁效果>它的歧义困扰,2)分词结构的简洁效果>动词优于名词的原则。遗憾的是原题设置了less这个因素让我们无从得知以上几方面的信息。

现在我们知道的就是OG认为分词紧前修饰的情况还是会有歧义的可能性的,哪怕只是可能性而不会造成实际的理解障碍。个人认为还是姑且相信OG吧,因为发现OG11的编者好像是比较懒的,好多题目OG10的解释里有的较小的考点OG11都懒得说了,这题它既然专门把E的解释写这么长,一定还是有点道理的,虽然我个人没有在其他题目中见过这种歧义。不知道有没有纯考分词和丛句紧前非限制修饰的题目来佐证分词的这种歧义。

由于个人水平实在有限,还望大家多多点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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