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对比了一下,感觉选项A是不是说成paris was home to J,就不会产生赘余了,同理选项B说成Paris was home for J是不是就不存在redundant的问题了,当然上述假设并没有考虑其它语法考点的有效性,只是针对OG的解释来的。因为选项E中出现了这样的句子和用法,而ETS并没有说redundant, 而只是从其他语法点反驳了选项E的有效性。
1 it在这里做形式主语,long before引导的从句表达的含义是说在外定居还不是非常流行的时候,巴黎就已经是J.B的家了。to be an expatriate做主语是没有语法错误但是惯用法不是这样
A和B redundant and awkward的主要原因是,本来可以直接说Paris was Josephine Baker's home long before it was fashionable to be an expatriate就可以的,出题的时候大概是为了让and前后主语不同没有那么明显,加了个To J.B,(我自己是这么猜测ETS险恶用心的哈哈)
C的错误有两个,一是时间状语从句按照习惯应该放在句首,而且让to be an expatriate做主语也不符合习惯
我当初排除D的原因就是因为感觉如果baker做主语,后面的she要省略。请问有谁能confirm一下helenyu的说法吗,我觉得有道理,但是不确定。也就是说,如果baker chose .. and remained(要省略),如果baker chose paris, and she remained(就不能省略)???
此题的关键的关键是对文章意思的理解. 在成为一个外国人还不是一个流行的风尚的时候, JB就已经将巴黎作为她的家乡. 她在二次世界大战的时候在法国作为一个表演艺术家,同时又为抵抗力量提供情报. 首先我们看选项A. it 在before it was fashionable to be anexpatriate. 中可以有两个指代. 一个是主局主语巴黎,另一个是形式主语to be expatiate. (这个可能大).有混淆 选项B,E有相类似的问题 然后C 和 D D比C好因为原因1: D用了形式主语, 2. C将时间状语夹在前面和后面的句子中间打破了连续性.换句话说. D的句子更有连贯性, 更简洁有力. A 当然GMAC给出的”For JosephineBaker ... her is redundant and Awkward 和putting twointroductory elements together before the main clause is awkward.” 也是可以借鉴的. 但是我的印象就是OG多数不会给出满意的答案.答案都是很含蓄. 这个是GMAT OG最大的问题. 所以所有答案要反复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