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newby在2006-1-7 14:27:00的发言:這麽傻的學校,不去也罷。 我們應該尊重學校的規定,但考慮到申請人所受的煎熬,以及這個問題並不是什莫原則性的問題,以及有這種規定的學校之少,我認爲,學校絕對應該通融一下。 不負責任的回答說那是申請人和ets之間的問題是很不合适的,是一種對學校的形象極不負責的行爲。 我認爲那個招生辦的人應該被譴責。 回到現實的問題:這樣的學校,不去也罷。 但在這之前,最好再給學校打個電話解釋一下,因爲類似于當事人那天剛好心情不好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再給他一次機會。如果還是不行就算了。如果有空,在大的申請網站上(包括BW)發個帖子,發洩一下,提醒一下大家。然後儘快忘掉這個學校:既然它能因爲這麽可笑的並不算原因的原因拒絕你,你也完全有理由因爲同樣可笑的並不算原因的原因拒絕他:一個(或兩個)無知的招生委員會成員的愚蠢的行爲。
這麽傻的學校,不去也罷。
...... 价值观不同。不过你的意见值得考虑。
我們應該尊重學校的規定,但考慮到申請人所受的煎熬,以及這個問題並不是什莫原則性的問題,以及有這種規定的學校之少,我認爲,學校絕對應該通融一下。
学校都会尽可能的考虑每个申请人所受的“煎熬”,但是难题是他们必须从中选出最受“煎熬”的人。那么和别人相比,我们又给自己的“煎熬”程度打上什么样的分数呢?
I agree.这的确不是原则性问题。而且我的亲身经历告诉我学校,我指的是招生办,也的确做到了通融。接电话的人可能是admission 里面的 data processor, 他们负责搜集和整理材料,由于不是 reviewer or decision maker, 从谨慎的角度,they cannot guarantee anything special and end up telling all the applicants they have to follow the “rigid” rules. 所以在要求别人站在我们角度考虑问题的同时,也请试试站在别人的角度思考。
不負責任的回答說那是申請人和ets之間的問題是很不合适的,是一種對學校的形象極不負責的行爲。
“不负责的回答”? a bit confused. What kind of responsibilities the school should take?
我認爲那個招生辦的人應該被譴責。
I agree. 谴责 太重了一点, 改成 提醒 吧。 大家都宽容一些。
回到現實的問題:這樣的學校,不去也罷。
Congratulations to your other offers.
但在這之前,最好再給學校打個電話解釋一下,因爲類似于當事人那天剛好心情不好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再給他一次機會。如果還是不行就算了。如果有空,在大的申請網站上(包括BW)發個帖子,發洩一下,提醒一下大家。然後儘快忘掉這個學校:既然它能因爲這麽可笑的並不算原因的原因拒絕你,你也完全有理由因爲同樣可笑的並不算原因的原因拒絕他:一個(或兩個)無知的招生委員會成員的愚蠢的行爲。
We cannot judge a school based on admission committee; we cannot judge a group based on one person; and we cannot judge a person based on a phone call;
The school won’t lose anything if they reject you. You at least will lose a choice in making final decision about your business school if you are going to give in.
My 2%.
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