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book, for the purpose of this discussion, is a written or printed message of considerable length... a book, 是主语subject for the purpose of this discussion, 是状语。状语的位置通常比较灵活,尤其是本句表示目的的这个状语,即使房子主语前面也没什么问题。状语的作用通常为了表示事情“发生”的时间(when),地点(where),程度(how),条件(if),目的(why)等。注意是事情“发生”的各个属性,因此通常被认为修饰动作(to modify a verb);但是,修饰形容词(abjective)的也被认为是状语,通常表示程度。状语在英语中被称为adverbial modifier,也就是副词性的。这一点在ETS的语法理念里非常重要。用adjective的词语当作状语有时候被认为有问题。状语的位置比较灵活,一个最典型的例子是否定词(如not, neither等)位置的变化。但是状语的位置变化的原则是绝不能影响句子的意思,或者造成歧义,在语法题里充满了这类的例子。 is, 是谓语(predicate),由动词充当,是句子的核心。在这里is是系动词(link verb),用来“连接”(link)前后两个成分。你的翻译的问题在于,把is当作了被动语态的助动词(auxiliary verb): A book is a written or printed message of considerable length... A book is written or printed... 注意后面的成分a written or printed message of considerable length... 这一部分有一个不定冠词(indefinite article)a,如果出现冠词,表示这是个“名词”(noun)成分,而非一个“动词”成分,因此,后面一部分应该翻译成为一个名词:被写下来或者印出来的长信息。 a written or printed message of considerable length这个“名词”短语里,核心词是message,前面的written和printed是形容词化的过去分词(past participle)。我们知道过去分词通常表示被动的、完成的意思,这里的过去分词精确地表达了这种感觉,相对的,现在分词(present participle)表示主动的、进行的意思。至于后面的of considerable length,仍然是用于修饰(modify) message的定语。 一口气说了一大堆,希望有点帮助。也请大牛们出来指正~~~ 另外,这位台湾兄弟,因为分在两岸,我们很多术语(terms)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多数我留了英文在后面。同一个民族却要用外国人的语言来交流,实在是很悲哀的一件事情。这也是我们期待统一的一个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