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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看了几家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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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2-11 18:01: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因为跟国外做案例需要,查阅了几家香港上市的内地公司的Prospectus,主要是从每家几百页的招股说明书中查找相关附属条款和定价机制,于是乎产生感慨:在对赌中,外国投行完完全全在骗中国傻大瓜的钱,绝对的明目张胆地诱导和设陷阱。以前总看这方面的辩论,但当自己亲自去研究体会时,感慨尤为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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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0-2-11 23:13:26 | 只看该作者
你知道为什么骗?都知道这里,人傻,钱多,妞贱。
还有,为什么被骗的人也不在乎吗?反正都是在国内骗的人民的钱,老子被骗点没事,大不再骗。
板凳
发表于 2010-2-12 13:06:33 | 只看该作者
因为跟国外做案例需要,查阅了几家香港上市的内地公司的Prospectus,主要是从每家几百页的招股说明书中查找相关附属条款和定价机制,于是乎产生感慨:在对赌中,外国投行完完全全在骗中国傻大瓜的钱,绝对的明目张胆地诱导和设陷阱。以前总看这方面的辩论,但当自己亲自去研究体会时,感慨尤为强烈。
-- by 会员 lianghao (2010/2/11 18:01:08)


举两个具体例子来讨论一下吧——我倒是很感兴趣到底什么条款让你有这么强的愤怒
不过要提醒一点,投行是中介,做上市承销而已。你想说的可能是外资投资机构吧?
地板
发表于 2010-2-12 15:45:45 | 只看该作者
你知道为什么骗?都知道这里,人傻,钱多,妞贱。
还有,为什么被骗的人也不在乎吗?反正都是在国内骗的人民的钱,老子被骗点没事,大不再骗。
-- by 会员 coldkevin (2010/2/11 23:13:26)


说的是在香港上市,和国内人民的前有什么关系?
IPO上市prospect有什么对赌?就算有一些pre ipo的优先股票或可转债券,你怎么能看出是对赌了?请举例说明
5#
 楼主| 发表于 2010-2-12 17:03:06 | 只看该作者
你知道为什么骗?都知道这里,人傻,钱多,妞贱。
还有,为什么被骗的人也不在乎吗?反正都是在国内骗的人民的钱,老子被骗点没事,大不再骗。
-- by 会员 coldkevin (2010/2/11 23:13:26)


说的是在香港上市,和国内人民的前有什么关系?
IPO上市prospect有什么对赌?就算有一些pre ipo的优先股票或可转债券,你怎么能看出是对赌了?请举例说明
-- by 会员 shaoji (2010/2/12 15:45:45)


1. 是在香港上市的大陆公司,对赌损失的是大陆公司大股东的股权。

2. 呵呵,看不出招股说明书中的对赌,正是陷阱所在。不便把项目说得详细,但我可举一例:恒大地产上市的Prospectus中有披露对赌条款,但不是写着“VAM”或者equity ratchet,而是好像在一个小分节的restructuring arrangement的再细分的minimum return mechanism里简短提到(注:恒大的招股说明书有900多页全英文)。正是这一小条款,如果恒大去年底未上市,将有可能面临分裂和失去控制权,但好在恒大成功上市了,许家印还身价大增,所以对赌可以说是双赢了,但这不是投行旗下PE希望的。但太子奶和永乐电器的例子,皆为注定赌输。
6#
发表于 2010-2-13 16:11:01 | 只看该作者
楼主,看问题要全面
任何协议,都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形成最后的条款总有它背后的原因。
没有人逼着创始人做PE融资,也没有人说一定要签对赌条款。如果一个大股东在知道必败无疑的情况下,还签署协议、把公司拱手相让,这现实吗?
蒙牛最初的条款也很惊人,但老牛也完成了,套用楼主的说法的话,是不是要说成从注定赌输的局面中死里逃生?
这么说吧,投资人当然希望回报越高越好,但是在风险可接受的范围内。出现这些所谓的对赌,往往是公司所要求的估值或融资额对投资者来说风险太高,作为一个平衡机制,引入一定的调整条款。这些条款,大股东完全可以不接受——当然后果可能就是融资完成不了。不过,既然这是一个公开竞争的环境(项目多,投资者也多),谈判也会经过一个时间过程,并非一蹴而就,那么,条款的合理性与否,只要最终双方签字,就说明得到了双方的认可——从契约精神来讲,这是一个双方自愿情况下达成的商业交易
你觉得投资者真的是希望创业者赌输,然后拿到控制权。仔细研究一下太子奶的案例吧,投资者是被迫接受股权的(后来又让李回来接手了啊,但他始终没能挽回局面,只好再次黯然出局)。投资者宁可要一个健康成长公司的小股权,而不是一个濒临倒闭企业的大股权。
恒大地产最终在09年11月成功上市,其招股书中披露了有关股权调整的条款——请注意minimum return mechanism这个字面说明,这是对投资者承担风险所对应的回报保障。你知道之前的故事么?做一些研究你就会发现,恒大原来计划在08年中上市,在此之前采取了开发商惯常的手段——大手笔囤地。对应的代价是负债率大幅度上升。随着形势的逆转,其08年上市计划最终夭折,但沉重的债务负担却已经背上,如果没有08年6月底的那轮私募融资,恒大可能就已经倒下了。在当时那个局面下,不做出回报承诺和其他的担保(股权调整只是若干担保手段的一种,而且效果未必算好),哪个投资者敢如此大手笔投入?
投资的那些财务投资者,有谁是逼着创业者签字的么?创业者如果觉得肯定输,为什么还要签字?如果有别人出同样的价格和条款,但不要求对赌,创业者肯定会选择别人——那么,最终签成合同也就说明创业者所要求的条款,没有别的投资者愿意以更宽松的代价接受。为了追求快速发展所需要的资金,投资者接受了一定的对赌。
作为一个投资者,老实说,我们宁可融资方提出现实/理性一点的商业计划,而不是盲目的为了融资/高估值,设定一个疯狂的商业计划和对赌条款。从小股东做成大股东,对投资者来说其实是一件高风险/极力回避的事情。如果你多和投资方面的朋友聊聊,相信你会更有体会。
插一些有感而发——有时候,这类问题讨论中引入了太多的民族情绪。如果是人民币基金投资大陆企业,你会有类似的反应么?再换个角度,这些企业说到底都是民营企业,大股东成败与否不属于所谓老百姓的资产(当然,我们每个人都可以为同胞创造出一个成功的企业而感到骄傲),没有经济利益的牵扯。太子奶或者永乐的创始人就算输了,是用其自己的资产(公司股权)所做的一次发展尝试,就算失败了,和他人何干?(不管输赢,他的股权都不会变到你我手上,谈何损害人民利益?)
少一点情绪,多一点全方位的思考,才能更加透彻的理解这些商业社会中很常见的现象。
7#
 楼主| 发表于 2010-2-13 18:57:53 | 只看该作者
呵呵,我没有情绪,有情绪的是你,或者是其他回帖的朋友.我更没撤到民族情绪上.我只是陈述一下我的感受.作为研究,对你所说的例子我当然全都知道,并且可能知道得更多,包括蒙牛,三大PE照样提前终止协议并在资本市场大笔套现,照样是赢,不是零和博弈的对赌.但很多东西不是在语言上多说一些就是"商业社会中很常见的现象",尔虞我诈是商业社会最常见的现象,拐卖妇女儿童也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可能还帮着数钱,只是当初被花哨的东西掩盖了没有意识到而已.

另外,就算带一点民族情绪吧,呵呵.正好在和外面做另一个公司治理和社会外部性的研究,你捞了人家的钱,人家会通过另外途径捞我的钱. 经济学不光是供给和需求曲线,还有帕累托改进和福利与公平.
8#
发表于 2010-2-14 17:09:29 | 只看该作者
蒙牛当然不是零和博弈,而是双赢。在发展的关键时刻,如果没有资金的支持,老牛再厉害,能做出这么大的一片产业来?
投资讲究与风险相匹配的回报,承担高风险,应当预期高收益。反过来,融资的时候一个劲的想多拿钱少让股,也是在追求高收益,那么,承担高风险(提供最低回报担保、甚至股权调整)是不是也是应该的呢?
你所做的拐卖之类的例子有点扯得了那么远么?
如果你想做理性的讨论,就请举出实际的例子来。PE是现代商业社会中不可回避的一支活跃力量。不需要美化,也不应当丑化。
另外,兄弟,提醒你一下,研究游泳和在池子里游者还是不同的。我只是想建议你站在双方角度都想一想,没有别的意思。不管是企业家还是投资者,没有谁是傻子。毕竟存在即合理,企业与PE的合作,最终条款一般是一个复杂的博弈过程,双方都是做了让步的调整的——靠晦涩的语言把险恶意图隐藏起来的情况,可能还是有,但绝对不多,毕竟现在社会上有着大量的第三方顾问——律师、财务顾问、投资专家......这些条款想蒙混过关在当今社会是越来越难的。从投资者角度来讲,任何一个项目都只是portfolio之一,如果靠骗,在圈子里很容易失去信誉,将来怎么投别的项目?没有好的后续项目,单靠一个项目,是很难融到下一笔资金的,到时候岂不是输光老本?
9#
发表于 2010-2-16 04:35:42 | 只看该作者
有的可能心甘情愿去被骗
10#
发表于 2010-2-17 09:39:04 | 只看该作者
simbasl 总结的好,看问题要从双方角度看。现在已经不是八国联军名目张胆抢钱的时代,企业方面没那么好忽悠。投资者也是要开门做长久生意的,骗一次就跑是不灵的。何况国内企业赖皮的时候也多的是,看看新加坡上市的中国公司吧,赖帐不还,高管卷钱逃跑的一抓一大把。就算看得比较紧的香港也一样有好多企业诈骗。
国内老总的钱可绝对不等同于国内老百姓的钱,他们的阶级斗争情绪可能远大于PE和高管的斗争巴
PE当然是要追求自己的回报,我倒觉得由于这些外国投资者的精明和斤斤计较,促使了现在国内企业对金融知识的提高,客观上也规范了很多游戏规则。lz举的例子难道你以为企业老总完全不了解吗,PE要的是金钱回报而不是企业本身,条件苛刻本来就是游戏规则。

蒙牛当然不是零和博弈,而是双赢。在发展的关键时刻,如果没有资金的支持,老牛再厉害,能做出这么大的一片产业来?
投资讲究与风险相匹配的回报,承担高风险,应当预期高收益。反过来,融资的时候一个劲的想多拿钱少让股,也是在追求高收益,那么,承担高风险(提供最低回报担保、甚至股权调整)是不是也是应该的呢?
你所做的拐卖之类的例子有点扯得了那么远么?
如果你想做理性的讨论,就请举出实际的例子来。PE是现代商业社会中不可回避的一支活跃力量。不需要美化,也不应当丑化。
另外,兄弟,提醒你一下,研究游泳和在池子里游者还是不同的。我只是想建议你站在双方角度都想一想,没有别的意思。不管是企业家还是投资者,没有谁是傻子。毕竟存在即合理,企业与PE的合作,最终条款一般是一个复杂的博弈过程,双方都是做了让步的调整的——靠晦涩的语言把险恶意图隐藏起来的情况,可能还是有,但绝对不多,毕竟现在社会上有着大量的第三方顾问——律师、财务顾问、投资专家......这些条款想蒙混过关在当今社会是越来越难的。从投资者角度来讲,任何一个项目都只是portfolio之一,如果靠骗,在圈子里很容易失去信誉,将来怎么投别的项目?没有好的后续项目,单靠一个项目,是很难融到下一笔资金的,到时候岂不是输光老本?
-- by 会员 simbasl (2010/2/14 17: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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