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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为难! 没了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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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5-7-8 15:48:00 | 只看该作者

左右为难! 没了主意~~~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6-1 16:13:30编辑过]
沙发
发表于 2005-7-8 16:36:00 | 只看该作者
我感觉应该10月再走,2个月其实不长的,但是好处确是显然的。
板凳
发表于 2005-7-8 17:39:00 | 只看该作者

挺通情达理的领导哦~~~


我也支持晚点再走,因为我不是当事人

地板
发表于 2005-7-8 17:48:00 | 只看该作者

两个月很快的,你跟你老公还有一辈子的时间在一起呢...

5#
发表于 2005-7-8 17:51: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wei_wangyan在2005-7-8 16:41:00的发言:

菜菜这样说很客观,我也这样想.我还是儿女情长了些...


我想其实道理你都明白的,因为你写的非常清楚的。

只是你希望别人客观的鼓励你一下,来战胜你的儿女情长!!



加油,其实儿女情长也很好的,问题是你的LG也支持你多待2个月的,所以从这个儿女情长的角度也应该多待2个月。

6#
发表于 2005-7-9 09:33:00 | 只看该作者
没事啦,男人2个多月不会变心的,倒是mm去了英国,2,3个月出问题的几率比较高。
7#
发表于 2005-7-9 10:00:00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晚点走的说,俗话说的好:小别胜新婚呢,嘿嘿
8#
 楼主| 发表于 2005-7-11 09:18:00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大家的支持!


总共要分开5个月,虽然我觉得这不算“小别”,算是“大别”了,但还是顺其自然了,人不能太贪心。


菜菜真的很了解人,谢谢你。


caesar是怎么想的呀,其实如果MM想变,在国内国外也没什么区别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7-11 9:18:37编辑过]
9#
发表于 2005-7-11 16:32:00 | 只看该作者

晕,gmat困境

10#
发表于 2005-7-11 20:03:00 | 只看该作者
再坚持两个月吧!就当给领导面子了,其实碰到这种领导也挺不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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