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Z发这个贴不是要危言耸听神马的...
就是前一阵拿到LSE之后,想问问一个学长项目的事情。学长说让我额外注意一下项目长短,非京沪籍出国留学归国的学生申请京沪落户需要出国留学一年以上,至少360天。
学长说,这个360天的定义不是在国外逗留的时间那么简单,是学位证上项目的长度和实际签证上显示在国外学习的时间长度 取其短....
如果真的如此,一年的项目的同学还是不要提早回国了啊。然后10个月项目的同学也要考虑一下这件事情。LZ现在也不确定,因此在CD上问问是不是真的有这样的条例。如果有的话,论坛里和我一样非京沪的留学党想留在京沪的应该不少啦,就希望大家都去考证并且注意一下,有些9,10个月的项目还是有点危险的,包括一些TOP项目。
附:
一、聘用单位审核留学人员申请在京就业落户应具备的五项基本条件: 1、在国内高校毕业后直接出国留学的学生,在国外学成后回国就业;或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2、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3、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参照护照出入境时间,累计境外学习逗留时间需要足360天); 4、学业结束回国两年以内,用人单位需要按要求和流程将所有材料备齐交至我处受理。回国时间以护照出入境记录为准,参照学业、进修、境外工作结束时间、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上的学业结束时间以及护照出入境记录;学习结束后在国、境外工作者还另需提供国、境外工作证明(包括合同、工资单、税单或者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等); 5、用人单位已经依法与留学回国人员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签订一年期以上(含一年)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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