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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的始作俑者确实就是李永波。事情是这样的:
1。本来中国两对是1,2号种子。如果都拿小组第一,只要后来不输给其他国家选手, 要到决赛才会相遇。 2。中国二号种子在拿到出线权后,最后一场和丹麦。赢了小组第一,输了第二。第一 局20-22输了,第二局12-21输了。第二局输球有保存实力的嫌疑。以他们的水平(2号种 子),不应该大部分输掉的。当然这个不明显,也不是故意输球,就是打算保存体力而 已,因为第二天还有比赛。如果赢了很好,输了只要于洋那一对也输,就对大局没有影 响,也就是中国两对换个区而已。 3。以上的安排可以说算得精到了家。最后一轮可以保存体力,照样可以两对各守上下 半区。可是如果赢得话,那就和另一对到了同一个区。于是于洋这一对的任务就从必须 赢球变成了必须输球。 4.然后就是中韩比赛的闹剧。中国队的意图很明显。韩国队则是为了避免在半决赛之前 和中国的二号种子相遇。这个就是韩国队的无耻了。其实他们遇到中国二号种子也不是 必输。这样做也就是为了确保一块奖牌。 5。毕竟中国的一号种子厉害,赢球可以,想输球的时候脸皮比任何人都厚。于是韩国 的一对不幸赢了中国队。于是韩国就决定第二对输球。因为这样的话前8名的比赛就是 两个韩国队之间,可以确保进入前四。(可见也不是大家都为了不自相残杀)。印尼队 相同的相法。如果赢球,1/4决赛对中国,如果输球,1/4对丹麦。他们觉得丹麦更好打 ,于是也选择故意输球。
所以这一切都是李永波的算盘打得太精。所以韩国和印尼上诉的时候都说是中国队 started everything. 这个中国队自己可能也觉得理亏,恐怕也是没有上诉的原因。
关于赛制,预赛是分成A,B,C,D四组。每组4对。中国两队在A, D。韩国两队在A, C,印 尼一对在C.B组只有日本略强。
1/4决赛是A1-C2, B1-D2, A2-C1, B2-D1。
1/2决赛时A1-C2 vs B1-D2; A2-C1 vs B2-D1.
中国的二号种子拿到了D2, 1号种子因为输球拿到了A2. 其实不输球也要到半决赛才相 遇,也就是金铜和金银的区别。
韩国因为被迫赢了中国拿到了A1. 于是他们要争取C2, 这样1/4决赛就是两个韩国队比 ,确保可以拿到铜牌。其实如果他们拿到C1,拼赢了中国,那就可以坐银望金了(B2, D1威胁较小)。
印尼也就是选择中国一对还是丹麦一对,差别其实没有那么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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