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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UKB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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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clued(呼叫baby姐姐和各路NN)考前最后一次刷OG发现的一个问题,求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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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2012-6-9 11:55:16 | 只看该作者
我突然发现 自己在学习时总是为了搞某一个知识点而搞某一个知识点 是为记住某个规则或某种模式
而做对一个题并不一定是由自己对某一个知识点的掌握而决定的 一道题里面可能蕴藏几个知识点 这些知识点有优先级 不同优先级知识点呈现出来的考察方式也不同 往往我们把握住最优先的会快准狠地解决问题 如果纠结在某个题的次考点上 可能就只能纠结下去了
这么想对吗baby姐
再请教您一下 Ron关于优先级的讲解怎么找呢
-- by 会员 jeffery2541 (2012/6/9 11:50:28)

在搜索关于ron的帖子的时候,我对这些也有些理解,随便说说,open to discussion
优先级别就是correctiveness 优于effectiveness
就是在语法结构正确的情况先,去考虑哪个选项表达得最清晰
其实我觉得前人总结得真的很到位了
GMC: grammatical,meaning,concise
希望能有所帮助
12#
发表于 2012-6-9 12:08:10 | 只看该作者
好问题,请教不敢当,大家探讨~
这篇是我觉得非常有价值的,Ron讲的priority in SC
http://www.beatthegmat.com/confused-how-to-proceed-further-t82861.html#366523


还有一篇比较抽象点,学音乐的同学可能更有体会
http://www.beatthegmat.com/sc-strategy-and-the-approach-t109899.html#464202


我个人觉得吧,就好比游泳,你觉得一个游50米自由泳的运动员,难道还会在比赛的时候做每次划水都思考怎么划S型路线么?
刚开始打基础的时候,把一道题的各个知识点全都吃透,还是很有必要的,这就是好比运动员刚开始练的分解动作。可是到了后来,那些细节动作都应该已经internalize,成为不需要刻意去想的2nd nature,而是拿到题目就关注的是整个句意逻辑,就像Ron说的指挥家在台上的感觉一样。到了这个时候,priority就非常重要了,就按Ron说的那个priority,其中verb tense肯定是Z.




我突然发现 自己在学习时总是为了搞某一个知识点而搞某一个知识点 是为记住某个规则或某种模式
而做对一个题并不一定是由自己对某一个知识点的掌握而决定的 一道题里面可能蕴藏几个知识点 这些知识点有优先级 不同优先级知识点呈现出来的考察方式也不同 往往我们把握住最优先的会快准狠地解决问题 如果纠结在某个题的次考点上 可能就只能纠结下去了
这么想对吗baby姐
再请教您一下 Ron关于优先级的讲解怎么找呢
-- by 会员 jeffery2541 (2012/6/9 11:50:28)

13#
发表于 2012-6-9 12:14:06 | 只看该作者
我突然发现 自己在学习时总是为了搞某一个知识点而搞某一个知识点 是为记住某个规则或某种模式
而做对一个题并不一定是由自己对某一个知识点的掌握而决定的 一道题里面可能蕴藏几个知识点 这些知识点有优先级 不同优先级知识点呈现出来的考察方式也不同 往往我们把握住最优先的会快准狠地解决问题 如果纠结在某个题的次考点上 可能就只能纠结下去了
这么想对吗baby姐
再请教您一下 Ron关于优先级的讲解怎么找呢
-- by 会员 jeffery2541 (2012/6/9 11:50:28)


在搜索关于ron的帖子的时候,我对这些也有些理解,随便说说,open to discussion
优先级别就是correctiveness 优于effectiveness
就是在语法结构正确的情况先,去考虑哪个选项表达得最清晰
其实我觉得前人总结得真的很到位了
GMC: grammatical,meaning,concise
希望能有所帮助
-- by 会员 DUKB24 (2012/6/9 11:55:16)



我不是这么理解的。Ron说的priority,见上个贴子的链接。
简单说,搞懂句意是第一位的。最常考的考点:s-v agreement, parallelism, modifier (以上不分先后)


我觉得很多人有个误解,认为correctness就是专指grammar,effectiveness就是指logic。
事实上,correctness包含两方面,grammar & logic.
I love rose and biology.
这句话是incorrect. 因为nonsense.
语法上:I love noun1 and noun2. 没问题。但逻辑上不正确,rose和biology能平行么?所以就是不正确。
14#
发表于 2012-9-7 21:44:49 | 只看该作者
3楼分析挺好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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