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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uperbat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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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心经] 酒壹肆-BAT二战GMAT 750~迟到的心经[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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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发表于 2012-3-2 14:26:55 | 只看该作者
来了
432#
发表于 2012-3-3 21:40:5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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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以BAT每天会先连着做4篇阅读,然后对答案,这是第一步。
第二步,BAT就会重新读每篇文章,然后去标注:我感觉的出题点在那里。  因为在这个时候,起码BAT感觉,我正处于一种似乎知道这里是考题,但是又似乎没有印象的状态中。所以这个时候来进行这一步,会比较好。
第三步,BAT就会去看第一篇文章的那几道考题,是不是在我标记的范围内。如果是,那很好,BAT就会很记住:哪类哪类词是考点。并记录作出总结。如果发现有的题的考点,不在我标录的考点范围内,这个时候就该警觉了。诚然,可能每篇文章都会有那么一两道考个别文章细节的问题。但是,如果总结了好几篇,发现真的有一类问题经常不在你标注的考点范围内,这个考点,就将成为你需要着重注意的考点,并去强化记忆。”

一直缺失第三步。。。。谢谢batSS!

2、“第一,本质上这个草书不是笔记,就是写。而且,在写的过程中,我的眼睛是不离开屏幕的,就是手在纸上草书而已,不管它写成多乱。”

也要开始写“草书”的孩子向batSS学习~~~

3、“我都不记得我是怎么误打误撞地看到了这个组织的了,Orz…我只记得,当时决定和这帮姑娘一起准备G的时候,我女朋友就坐在我身边T T (我写到这的时候,她还坐在我身边T T。哈哈) 当时我的感觉是,一瞬间我丧失已久的学习英语的热情又回来了,然后我就年少轻狂的和这帮姑娘开启了一段姻缘=  =~~~”

勇敢的神。。。orz。。。。。orz。。。。。。。。

谢谢bat神神!每次回来看都会顶贴。。。。。表烦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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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发表于 2012-3-6 22:35:47 | 只看该作者
“草书”真的很管用呦~~谢谢~~
434#
发表于 2012-3-7 18:55:47 | 只看该作者
好详细.....膜拜0 0
435#
发表于 2012-3-9 18:21:22 | 只看该作者
重新看了遍CR部门,今晚就是Bible+OG了
436#
发表于 2012-3-9 20:40:49 | 只看该作者
bat太犀利了!!存下来膜拜..
437#
发表于 2012-3-10 22:30:08 | 只看该作者
重新看了weaken部分。。研究非因果型结论
438#
发表于 2012-3-11 16:56:25 | 只看该作者


看两个中文逻辑题,这是BAT突然有一天想到的两个例子,帮我弄明白了因果型结论的意思:

例一:BAT的女朋友很漂亮。Therefore, BAT的儿子也会很漂亮的。
例二:美国有好多胖子,这些胖子又经常犯心脏病。Therefore, 是肥胖引起了心脏病。

这两个例子中,只有例二是因果性结论,只有例二!
~
曾经bat也以为“只要看到了therefore这样的词,就意味着我看到因果型结论了~结果发现我错了= =

什么叫因果型结论?因果型结论的意思是:“我的结论里涉及到因果关系。”比如例二中,结论是【肥胖引发了心脏病。】这个结论中有因【肥胖】,有果【心脏病】。但是例一呢?例一的结论是【BAT的儿子也会很漂亮的】,这个结论就是个陈述句,没有因果的啊~!!

但是,对于非因果型结论,我们就一定要去在完成step2后去想一下step3了。而且,大家一定要明白的是:只有很小一部分逻辑题是因果型结论,因为等你做到后期,你会发现因果型结论如果要解起来是很简单的。真正难的,是非因果型结论,是这类题。你需要好好读题干,然后抓一下结论,然后你要迅速从脑袋中回顾一下,结论的前提是什么。比如再拿那道Q23举例:
A drug that is highly effective in treating many types of infection can, at present, be obtained only from the bark of the ibora, a tree that is quite rare in the wild. It takes the bark of 5,000 trees to make one kilogram of the drug. It follows, therefore, that continued production of the drug must inevitably lead to the ibora’s extinction.

我们读到最后,抓完conclusion以后,会很容易看出来,这不是一个因果型结论,right?它的结论是continued production of the drug must inevitably lead to the ibora’s extinction.
但是,读完以后,读完这个结论以后,一定要进行下step3!你要去迅速想一下,为什么作者得出了这个结论?!它的直接前提是:【砍5000棵树才能生产一点药,这么砍太耗树】


BAT,关于因果型结论我还是有个地方不太理解:
你举的例子中说“肥胖引起了心脏病”是因果型结论,但是OG23题里的结论“继续生产drug会引起树的灭绝”是非因果型结论,我觉得这两句是一样的啊,都是“一个导致另一个”,BAT能不能给我举个英文的例子说明一下因果型结论。。。
感谢!
439#
发表于 2012-3-11 17:19:33 | 只看该作者
我又重新看了一下lawyer关于因果型结论的表述:即原文给出两件事,然后得出结论说是一件事(因)导致另一件事(果)
这样说是不是要清楚一点,BAT举的例子里premise里面既提到胖子,也提到了心脏病
而23题里,premise里没有提到“灭绝”这个概念。

可不可以这样说:只有当premise中提到的概念在结论中有因果关系才叫因果型结论??
求助!!
440#
发表于 2012-3-12 03:20:04 | 只看该作者
Thanks for sharin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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