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protection在这里作为同位语, 前面没有任何对等的名词, shields, items, frames....都是东西, 但不是protection. 你可以说这些是 一种protection, 但不等于protection. 看一下OG9里面的那个" of a type"就知道为什么了. 2. to do sth使用的时候最好要有明确的动作发出者, 整个句子中没有出现过人. a method protecting, protecting作为分词直接修饰method.逻辑上讲不通, method怎么能protect呢? 而a method of protecting将method后面跟一个介词短语表明性质就合乎逻辑了.----薰衣紫草。 觉得以上她得解释非常清晰。希望有用。。。嘿嘿。 -- by 会员 小花呱 (2011/8/5 21:20:17)
恩恩,很是受用,再次谢谢~ 不过对于我觉得它的第二点,是分为两部分说的: 第一部分是关于to do的解释,它只是提到了最好要出现动作的发出者。比如I have a book to read. to do作为定语修饰book,这里book做read的宾语,I是read的主语。 而在这道题中,如果说to do前头还是没有逗号的话,我认为的缺陷也即是因为全句中没有出现任何一个人来完成to protect的工作,所以不好。 但是,即是是这样,OG解释中为什么说,去掉逗号后,to do仍不能作为非限定(主要是这个词,非限定)形容词修饰items仍让我不解。。
而对于熏衣紫草说的那个a method of protecting,我表示十分赞同,她是针对B选项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