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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e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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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理论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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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6-11-18 23:12:48 | 只看该作者
42#
发表于 2016-11-19 03:36:0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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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16-11-19 05:08:28 | 只看该作者
楼主第45题

PS:两个人的工资多少比较,每个人有300到basic加上工资的10%就是能拿到的钱,第一个人拿了800刀,第二个人比第一个人多拿了50%,问第二个人拿的工资是比第一个人多了百分之多少?
构筑答案:选择80%
我觉得原狗答案是正确的呀! 800=300+10%X 得第一个人工资 X=5000,第二个人的bonus为 800* (1+50%)=1200, 所以第二个人工资为 1200=300+10%Y, 解得第二人工资为9000, (9000-5000)/5000=80%
44#
发表于 2016-11-19 22:56:4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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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17-10-16 12:52:2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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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17-10-18 01:34:07 | 只看该作者
顶!
47#
发表于 2018-5-23 10:05:0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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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18-7-21 08:23:12 | 只看该作者
thx
49#
发表于 2018-7-31 15:38:1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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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18-9-21 15:07:11 | 只看该作者

“因子和质因子:

    1、任何一个大于1的正整数,无论是质数还是合数都可以表示质数因子相乘的形式。”

纠正一下:任何一个大于1的正整数,无论是质数还是合数都可以表示质数因子相乘的形式。
                质数的含义是只有1和它本身这两个因子,然而1不是质数,所以不说质数是可以表示成质数因子相乘的形式。

改正:任何一个大于1的正整数是质数或者可以表达为质因子相乘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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