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seDream
搜索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taixiKim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彻底崩溃。。复习4个月后,模考530,复习3个月时模还640

[复制链接]
41#
发表于 2008-7-24 17:37:00 | 只看该作者
你的问题在数学上!回答完毕。努努力把SC搞上去,700应该没问题!关注你!仅供参考,因为我也没考呢
42#
发表于 2008-7-24 22:04: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taixiKim在2008-7-24 0:09:00的发言:

哇,太感激楼上了。那篇数学的文章可不可以分享一下?

http://forum.chasedream.com/dispbbs.asp?BoardID=22&ID=189561&replyID=&skin=1

其实。。。正是你第二篇回复让我很羞愧。。。我其实毕业于一个top-tier大学,专业虽不是英语,但专业多少需要英文,所以四年都没扔过,工作语言一半是英语,邮件也都是英文。。之前在职复习4个月,但实际收效不大,因为总是被各种出差打乱。。现在辞职全职复习了。。我的同学、同事随便一考就780,760。。我目前没看到谁在750以下。。。真的想藏在地下。。

数学的文章在上面,数学还是应该拿满分,尤其是V30多分的时候,M51,还是50,对分数的拉动作用尤其明显。

我觉得你还是有点心急了,应该休息一两天,调整一下心态,你会发现这个时间付出是值得的。

其实,每个人的复习方法都是自己总结出来的,因为个案的差别太大了。有个俗话说,别人的良药可能成为你的毒药。所以你还是应该自己实践出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来。

至于申请,很多学校你是可以先提交申请,再提交成绩,包括G,T。但一定要去信事先和学校NEGOTIATE好了。如果再辛苦一个多月考完G,再花一个月左右考T(如果平时英语用的多,再加上考完G,托福不是难事),10月之内开始申请第二轮完全来得及。

GOOD LUCK

43#
 楼主| 发表于 2008-7-24 22:53:00 | 只看该作者
多谢多谢,但貌似第二轮竞争相当激烈阿。。
44#
发表于 2008-7-25 00:31:00 | 只看该作者

没有考得话,换位置又没有31日后的限制。

反复总结吧,你不把你学习计划写出来,别人如何跟你分析阿。

不要受一次模考分数影响,真正掌握到考点才是真的。

45#
 楼主| 发表于 2008-7-25 00:48: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黄公子在2008-7-25 0:31:00的发言:

没有考得话,换位置又没有31日后的限制。

反复总结吧,你不把你学习计划写出来,别人如何跟你分析阿。

不要受一次模考分数影响,真正掌握到考点才是真的。

我在前一天模考,发现成绩超烂,想延的时候已经不能再改了,所以后来也没去考,所以有了31日的限制。

之前的复习情况已写过,现在就是打算先把OG语法和逻辑总结一遍,算是之前的,总共看了三遍,然后进行prep语法,和lawyer的分类逻辑,然后GWD剩下8套一天一套。

阅读OG再仔细过一遍,然后XDF63篇和阅读大全GMAT部分做一些吧。目前能想到这几点,不太清楚阅读要怎样做总结。。。

46#
发表于 2008-7-25 11:00:00 | 只看该作者

我说,各位就别在这里妄自菲薄了。

一个GMAT成绩能说明什么嘛,没必要没必要地~~~

47#
 楼主| 发表于 2008-7-25 13:33:00 | 只看该作者
虽然G不是全部,但的确是其中一个敲门砖因素
48#
发表于 2008-7-25 14:59:00 | 只看该作者

热贴。

刚开始复习,没什么技术上的建议。但觉得LZ当务之急是调整心态。

其实考试就是一次考试,不要把他看的太重,否则会压的你喘不过气来而导致临考没能把自己的最好水平发挥出来。

澜夕叶子 朋友所讲,可以考虑休息一两天,如爬山,看海,然后回归到正常的复习上来。

加油!

49#
发表于 2008-7-25 16:18: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taixiKim在2008-7-22 3:27:00的发言:

我可以去死了。。。就是裸考也比这分数高吧。。我真是活着浪费国家食粮。。。


mm真可爱,加油!
50#
发表于 2008-7-25 22:58:00 | 只看该作者
害怕啊,我岂不是更完蛋!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Mark一下! 看一下! 顶楼主! 感谢分享! 快速回复:

手机版|ChaseDream|GMT+8, 2025-10-28 00:23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513号 京ICP证101109号 京ICP备12012021号

ChaseDream 论坛

© 2003-2025 ChaseDream.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