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kaross在2007-4-21 21:31:00的发言:我周一打电话给GMAT中国总部,准备这么为自己辩解,我最终只希望他能够不定义我为“作弊”或者给予类似的违规记录,花钱花时间花精力重考已经不算什么了…… 我觉得先去努力,别想以后的影响,那个谁也说不好。 1. 不知情:我不知考试规则不允许,虽然我是有过错,但是这是我“作弊”的唯一原因 我觉得不要说不知情,因为监官人员已经给你看过规定了,但看看能不能在对规定的理解上解释一下。 2. 无不正当得益:监考官证明我看得内容与考试内容无关,而且理论上讲数学和语文之间即使看笔记也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得益;同时我也没有使用手机功能泄题
蓝字的要充分证明和说明,但后面的不要说了,因为你既然看了,它和考试有多大的关系不是你说了算。 3. 无“作弊”动机:如果我真的想用手机或者看笔记,我完全可以之前放在洗手间,而不是像我一样在监考官和摄像机面前看
这个也不建议用,如果你说出这个想法,对方可能认为问题会更严重,不要让对方产生更多不利于你的联想。 4. 过重处罚:如果定义我为“作弊”或者给予类似的违规记录的话,对我来说伤害太大,因为,事实上我没有作弊,这个监考官也知道,但是如果GMAC在我成绩单做出不良记录,当信息传到商学院那里的时候,信息不对称并且面对海量申请人的commitee只会简单的得出我Integrity有问题这个可怕的结论。我问了一下公司的同事,甚至有人说如果这样的话可以考虑起诉GMAC,天啊……
过重处罚可以申辩,但我觉得你起诉不着GMAC,它都有一整套明确的规定,这都是有法律效力的。它处罚也没做错什么,但你可以申辩你的无心行为和严重后果之间的不对称性。 我的感觉是,老外虽然依靠制度办,但你如果有理有节的话,他们是会考虑的。 我觉得你最好打电话,电子邮件处理的方式太慢,不如打电话直接,明确,有诚意,而且越托对你越不利。 不知道现在进行的怎么样了,BLESS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