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honna在2007-4-9 3:13:00的发言: 英国名校的LLB是不会羡慕美国的JD的,当初我的室友就是两个英国的,一个LSE,一个牛津,他们对我接着读JD很不理解,因为在他们眼里,LLM才是更高级的学位,当然了,都是普通法,再学一遍TORT,CIVIL PROCEDURE,岂不是有病.他们读LLM的目的很简单,更加有专业性,并且升工资 这有点像金融业。 我的一个朋友是某著名private equity的, 跑到中国招人。 有个北大的居然把他给拒了,要知道他在美国从来没被人拒过, 即使是在harvard. 据他说, 这个北大的学生对他的公司的规模嗤之以鼻 (只有不到200人), 最后这个学生选择了Goldman Sachs. 说人家才是华尔街的大公司。 所以, 信息的局限性真的是能左右人的行为。 如果这个北大的知道什么是private equity, 搞清楚说Goldman也是帮PE打工的, 他就会做出不同的选择。 注, 那是好几年前了, 现在中国人都知道什么是PE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