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经历是这样的。我13年去过一次美国,当时是B2去的,面签的时候说的是去看未婚夫(我不确定VO有没有敲字记录下来)。但是,我们在14年初分手了。然后我14年8月辞职,开始复习GT准备申请的事情。现在结果下来了,我要去的那个学校是我前未婚夫所在的学校。(其实真的只是因为学校排名好,是本专业排名TOP5的学校 )。一千的时候,VO问了我四个问题,有三个是关于上次B2的,还有一个是问了我TOEFL多少分。
一千的大致经过是这样的: (约的是下午) VO:上次说要去美国一个月,为什么逗留了3个月。 Me:因为前未婚夫病了,我在那边照顾他,所以修改了计划。 VO:你上次在美国去哪里玩了么? Me:去了XXX ,不过大部分时间在XX。 VO:托福多少分。 Me:XX VO: 你前未婚夫还在美国么?还在XX么? Me: 是的。 然后,我就被拒了。。T T 所有材料他都还没看,我也还没来得及说我的学习计划和回国计划。。。只看了I20和护照
一千的时候因为VO是站着的,麦克风离得有点远,有两个问题我说听不清,几次要求他说大声点。不知道这个是不是也把他弄烦了。
求求大伙给出个主意吧,二千的时候,我需要把分手的邮件打印出来证明我们真的分手了么?其他的材料我还需要准备什么么?
谢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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