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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知道的代词指代规律1:同一代词何时可指代不同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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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2-14 23:3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以上三题,我们都发现了同一代词指代不同对象的问题。虽然与我们的常识不符,但他们是正确的。要解开这个谜,就必须谈到代词指代范围的问题。
范围1)指代本句中的名词;
范围2)指代其所修饰的“主句”中的名词(即如果跨句指代,代词所在句必须与名词所在句有修饰关系),不能指代其不能修饰的句中的名词。
例外:从句在前,主句中的代词可指代从句中的名词;如果从句在后,主句中的代词不能指代从句中的名词(参见白勇220)。反之,状语从句修饰主句,所以其内代词任何时候都可指代主句中的名词(主要是宾语/主语,至于宾语/主语修饰与中的名词,我们暂时不讨论)。

再看上述三题:
(主句1)Schistosomiasis, a disease caused by a parasitic worm, is prevalent in hot, humid climates, and it has become more widespread  (“主句2”)as irrigation projects have enlarged the habitat of the freshwater snails  (“从句1”)that are the parasite's hosts for part of its life cycle(“从句”)
.

第一个it的指代范围为 主句1;第二it/its的指代范围 “主句2”和“从句”,原因是its所在的that从句是修饰freshwater snails  ,所以与freshwater snails  所在句是修饰与被修饰的关系,因而that内的可以指代“主句2”的内容,如果不是that定语从句而是状语从句的情况,更是如此。因为“从句1”并不与 主句1 发生修饰与被修饰关系,所以its无法与主句中的it互动,也不会导致指代不清的情况。
当然此题还有一个parasite's //
its 的平行并列。


这句关于its, OG的解释是 As the parasite is referred to as singular,the possessive pronoun in the final phrase must also be singular.
可以看出这个 its 是用于指代parasite 的
但仍然适用  “同句指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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