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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汇报] 4/15临近,面临AD选择,请问前辈、达人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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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4-5 19:57: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目前收到了8个 MS/PhD 的 AD/offer,
经过第一轮考虑准备拒掉其中6个,

剩下两个均是M.S. Program的Admission Only. (均要求4/15前答复)

因为这两个AD差别较大,又都是牛program,现在难做决定。

我现在想问一下:
在4/15之前同时答应两家(accept两家的ad)是否可行?
会不会在SEVIS的记录中有什么negative effect?


我在网上查过一些信息,有人认为,ad only是自己出钱,随便怎么反悔;
另一方面我看了,4/15协议也确实只关乎奖学金的分配,与ad only无关。

但是似乎这只说明了:若4/15前accept了某【一家】的AD only,4/15后来了更好的AD/offer,前面那【一家】可以果断拒掉/反悔。
那么请达人指点,(again一遍我的问题):在4/15之前同时答应两家(accept两家的ad)是否可行?

先谢过各位。^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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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4-6 08:49:33 | 只看该作者
很关键的问题,顶一下!
板凳
发表于 2011-4-6 08:54:38 | 只看该作者
不太理解楼主啊。。。反正迟早要做决定的,难道你要2个都交资金证明,然后收2个I20,上机之前再做决定?
地板
发表于 2011-4-6 09:11:58 | 只看该作者
纸面上415只明确提到了奖学金,但是如果因为你同时接受两家、又在415之后拒绝其中一个,而导致被你拒绝的那一家错过招收WL的人的话,那么学校有权诉讼并且撤销你的录取。这在以往有好几个鲜活的例子。

另外,如果学校给你录取信上要求你415之前决定,你就必须作出取舍。否则后果自负。很多美国学校对中国学生这种不受信用的行为是严厉打击的。

看你最后一段有矛盾阿。你说要在415前接受某一家,但是又问是否可以接受两家?


目前收到了8个 MS/PhD 的 AD/offer,
经过第一轮考虑准备拒掉其中6个,

剩下两个均是M.S. Program的Admission Only. (均要求4/15前答复)

因为这两个AD差别较大,又都是牛program,现在难做决定。

我现在想问一下:
在4/15之前同时答应两家(accept两家的ad)是否可行?
会不会在SEVIS的记录中有什么negative effect?


我在网上查过一些信息,有人认为,ad only是自己出钱,随便怎么反悔;
另一方面我看了,4/15协议也确实只关乎奖学金的分配,与ad only无关。

但是似乎这只说明了:若4/15前accept了某【一家】的AD only,4/15后来了更好的AD/offer,前面那【一家】可以果断拒掉/反悔。
那么请达人指点,(again一遍我的问题):在4/15之前同时答应两家(accept两家的ad)是否可行?

先谢过各位。^_^
-- by 会员 ququwowo (2011/4/5 19:57:41)



5#
发表于 2011-4-6 09:17:26 | 只看该作者
另外,来美国就不要保留中国式的办事方式,以为什么事情都可以商量。在美国,白纸黑字的东西你违反了,你就等着承担后果吧。
6#
发表于 2011-4-6 10:02:04 | 只看该作者
是啊,如果不去就把机会留给后人吧。。。。。。
7#
发表于 2011-4-6 10:31:48 | 只看该作者
请问,如果手里还有5个学校没有给我结果(包括从来无结果和WL等待转正的),怎么办?415之前,这些学校不给我结果,我不可能把拿到的AD拒掉。但是如果415之后来了更好的AD,我肯定想去啊。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办?大谢!
8#
发表于 2011-4-6 10:45:26 | 只看该作者
请问,如果手里还有5个学校没有给我结果(包括从来无结果和WL等待转正的),怎么办?415之前,这些学校不给我结果,我不可能把拿到的AD拒掉。但是如果415之后来了更好的AD,我肯定想去啊。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办?大谢!
-- by 会员 阳光下的雪片 (2011/4/6 10:31:48)


就是说,如果你的确没有结果或者是WL  你可以保留一个AD。 即,手上最好只有1个AD,当有2个的时候,尽量早做选择

我的advisor跟我讲,很多学校有联网的可以看到一个学生究竟接受了几个AD。。
9#
 楼主| 发表于 2011-4-8 21:13:23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指点。。。

您说有好几个例子,。。请问能否 稍微具体点?


我一直以为admission 不受415的约束呀。

纸面上415只明确提到了奖学金,但是如果因为你同时接受两家、又在415之后拒绝其中一个,而导致被你拒绝的那一家错过招收WL的人的话,那么学校有权诉讼并且撤销你的录取。这在以往有好几个鲜活的例子。

另外,如果学校给你录取信上要求你415之前决定,你就必须作出取舍。否则后果自负。很多美国学校对中国学生这种不受信用的行为是严厉打击的。

看你最后一段有矛盾阿。你说要在415前接受某一家,但是又问是否可以接受两家?


目前收到了8个 MS/PhD 的 AD/offer,
经过第一轮考虑准备拒掉其中6个,

剩下两个均是M.S. Program的Admission Only. (均要求4/15前答复)

因为这两个AD差别较大,又都是牛program,现在难做决定。

我现在想问一下:
在4/15之前同时答应两家(accept两家的ad)是否可行?
会不会在SEVIS的记录中有什么negative effect?


我在网上查过一些信息,有人认为,ad only是自己出钱,随便怎么反悔;
另一方面我看了,4/15协议也确实只关乎奖学金的分配,与ad only无关。

但是似乎这只说明了:若4/15前accept了某【一家】的AD only,4/15后来了更好的AD/offer,前面那【一家】可以果断拒掉/反悔。
那么请达人指点,(again一遍我的问题):在4/15之前同时答应两家(accept两家的ad)是否可行?

先谢过各位。^_^
-- by 会员 ququwowo (2011/4/5 19:57:41)




-- by 会员 doladd (2011/4/6 9: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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