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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ckground:
二月的时候主管通知我,因为我的billable hours不足以支撑我的薪水,所以要税季后
把我砍掉,而在二月到四月中这中间,年薪把我砍了15k。而且他们当时说明,四月中
之后重新考虑机率很低,请我找新工作税季后准备走人。(之前刚出事的时候有po文求
救过)
上周我找到了一个在东岸的asian firm (focus on audit in financial industry),
薪水一般,但是帮忙h1b transfer (费用他们全出)。所以我上周三丢了two week
notice,其中一个美国人partner告诉我把现有的活都做好就可以走人了,而且所有同
事都被告知 "I quit because I found another job" 但是週五的时候,最大的
Partner
(欧洲人)小秘来跟我放风声说公司要开新offer留我,于是週六加班的时候我就被
senior partner抓去吃午饭谈条件。
1. 4/1开始加薪4k...所以薪水变成原来少11k
2. 每季review一次 billable hours 来决定调工资与否
3. 欧洲人partner以后主要负责supervise我
现在这间firm 人数很少,主要做bookkepping 跟tax...地点在美国南部,考虑长久我
感觉回东岸好一点,但是一旦离开这段工作经验太短了 background太难看 跳得太频
繁,主要现在我现在又把材料都给东岸firm的律师 他们LCA也FILE 出去了 反悔对自
己的诚信很不好
恳请大家给点INPUT 让我再决定前能够思考得更周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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