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碰到你的提问 第一题 条件一显然不充分,举个反例:9和6都能被3整除,但是一奇一偶。 条件二:2n is divisible by twice as many positive integer as n,补全这句话为2n is divisible by twice as many positive integer as n is divisible 也就是说可以整除2n的数的数量是可以整除n的数的数量的两倍。举个例子:n=3,2n=6,可以整除2n的数有1、2、3、6,有四个,而可以整除n的数有1、3,有两个。 如果n为偶数,举个例子:n=6,2n=12,可以整除n的有1、2、3、6,四个;而可以整除12的有1、2、3、4、6、12,有六个,所以偶数不成立。 如果n为基数,随便再举一个例子:n=9,2n=18,可以整除n的有,1、3、9,三个;而可以整除2n的有1、2、3、6、9、18,六个。所以奇数成立。 该题我一直没有想到正规的推理方法,只是通过特殊值代入之后发现条件二是成立的。其他的奇数代入之后也成立。 第二题 条件一和二显然单独都不充分。如果条件一同条件二在一起,可以得出一个方程组:y=x+1;y=x^2+1 解这个方程组即 x+1=x^2+1 解得x=1或x=0 如果x=1则y=2推出xy=2; 如果x=0则y=1推出xy=0. 也就是说xy的值不确定。所以条件一加条件二也不充分。 如果讲解不够清楚,请站内发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