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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我解释一下这个作文题目吧!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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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1-6 21:48:00 | 只看该作者

帮我解释一下这个作文题目吧!急啊。。。

明天就要考试了,今天突击作文,看到前面一位兄弟总结了高频作文里面有一篇

33“People are likely to accept as a leader only someone who has demonstrated an ability to perform the same tasks that he or she expects others to perform.”

每个字都知道什么意思,合起来是什么意思啊,拜托各位能不能帮我解释一下,这道题目是个什么意思啊?

多谢,多谢,多谢!!!!!!!!!!!!!!!

沙发
发表于 2008-1-6 22:07:00 | 只看该作者

就是说人们只接受某些人为领导,这些人的特点是:能够完成他希望其他人去完成的任务.

someone who...后置了,所以你可能没怎么看明白.

可以这么写:

比如说:

先写个让步段,说领导有些的确需要这样的能力.写些理由,举个例子啥的(我替你想一个:如足球队长一般是球技最好的那个)

然后再说光有这个能力是远远不够的.一个领导还需要其他N多的能力,如:制定愿景\辅导下属\沟通\激励下属等等.再举一些例子.然后说相对这些能力,题目提到的那个能力反而是不重要的,同时也是不可能的.再说一下为何是impossible(你可以举总统啥的,你说布什能懂个啥,还不是一样的做领导?)

差不多了

把我思路给你了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08-1-6 22:17:00 | 只看该作者

多谢了,解释的真清楚!

明天就要早上考试了,现在连人家问什么都还没有搞清楚,真是要彻底崩溃了!!!

any way还是要多谢楼上的,鼓足勇气明天上站场,大不了下个月再考一次!

地板
发表于 2008-1-6 22:24:00 | 只看该作者

谢谢你的作文思路,幸好看到了,觉得写的很不错的,真的~

另外能不能给我解释一下AI的B5?我想了半天,而且在AWA区发了帖子,没有人理我。

AI的B5大意是:The primary resposibility for the citizens is to obey the nation's civil and criminal law.

拜托了,在线等,我也是明天考的,谢谢

5#
发表于 2008-1-6 22:38:00 | 只看该作者

说说我的思路

这个题,我感觉我没法不同意作者.只是去论证了.

一些背景知识需要先提醒一下:刑法调整的法律关系是犯罪(比如杀人啊,放火啊,投毒啊啥的,主要是严重危害个人及社会安全的),是公诉行为(prosecution,即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说明行为很严重啊,国家都要出面管了);而民法调整的法律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主要是民事主体间的一些法律纠纷(如欠债啊\合同纠纷等).这类关系最大的特点是自诉(lawsuit),即当事人不起诉,法院是不管的.

有了这些信息后,我的思路是:

先来一段:说必须遵守刑法.这个好整,你想啊,如果大家不遵守刑法,那社会还不乱套了....从正反两方面论证一下.也可以举个例子啥的.

再来第二段:说必须遵守民法.之前可以来个让步段,说:虽然民法调整的法律关系的危害程度没有刑法的严重(都只影响当事人双方,一般不涉及第三方),但是并不能因为这个就不去遵守民法..然后开始论证.也可以从正反两方面论证..

然后,如果有时间的话,可以再写一段,说:宪法才是重中之重,因为宪法都是规定了一个公民最基本的权利,那些刑法和民法以及其他法律都是从宪法的规定中衍生出去的. 可以举一些例子.

最后,再强调一下,作为公民首要任务就是遵守法律:宪法,刑法和民法.

30分钟肯定写不了那么多的,可以挑一些自己喜欢的思路写写.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6#
发表于 2008-1-6 22:40:00 | 只看该作者

祝出师大捷

等好消息,还有新鲜的机经.........

7#
发表于 2008-1-6 22:46: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iiioiii在2008-1-6 22:17:00的发言:

多谢了,解释的真清楚!

明天就要早上考试了,现在连人家问什么都还没有搞清楚,真是要彻底崩溃了!!!

any way还是要多谢楼上的,鼓足勇气明天上站场,大不了下个月再考一次!

不用紧张,我一战还抱着cancel的打算进场,考完了就有信心了,GMAT是只"周老虎"

GOOD LUCK!

8#
 楼主| 发表于 2008-1-6 22:47:00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题目看起来简单,却不好动手,我练习写过一篇,写得不好,大概是这个意思:

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说obey the law 强于ignore the law,或者purchase the completely freedom

然后说这种观点是因为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一分子,而社会只有regulation 才能发展的smoothly,等等一堆废话,强调law的重要性,所以obey the law 很重要,举例子,law对社会的平稳的发展的最用,就像交通法规控制traffic,without it,threr would be a chaos

下一段,反对追求绝对的自由,会带来很大的坏处,很多这样的人都损害了别人的利益,等等

最后总结一下,

大概我写得是这样子,写得不好,希望有所帮助。

9#
 楼主| 发表于 2008-1-6 22:53:00 | 只看该作者

哇,aces,好专业阿,

储备精神应战明天!

祝大家都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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