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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EFL作文复习和老外修改、交谈的一些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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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5-12-10 11:47:00 | 只看该作者

TOEFL作文复习和老外修改、交谈的一些感想!

原作者:henrysony

今天,我去找一个美国朋友帮我改作文,他是从德州大学过来的交换学者。和他的交谈中发现自己存在的很多固有观念值得商榷。

1. 努力拼凑长的复杂句子。他把我作文里很多我个人觉得最得意的复杂长句都划了出来,说美国人很难make sense,要表达的意思不是很清晰。他把我的长句改成了一些简单句或简单的复合句(居然都是写作时最先想到的那些),看起来确实觉得更有逻辑性。

2.模板随便套。很多我用的模板句型,似乎他能感觉到,都觉得过渡不太自然。

3.文章中一定不要用I/we。 我有一篇文章(50题)关于trying new things, 题目问 Which do you prefer? ,他说:“为什么在你的文章中除了开头(有“I would like”),其他几段感觉不是陈述你自己的观点?”.“用I/we,感觉不是那么persuasive”.“没错,可是你得注意给你题目的问题”。

4. 词汇替换。 写了个句子“ they have to visit different places, meet various people, and acquire the distinct experiences, for only these can light up their inspiration.”他让我改为“they have to visit different places, meet different people, and acquire the different experiences, for only these things can inspire them.”,说是various,distinct这里不恰当,light up their inspiration不make sense。他让我给他看了托福的评分标准。他说:“词汇的替换一定是确实必要,并且确定准确,否则评分标准中的‘demonstrates syntactic variety’没做到,反而‘appropriate word choice’也没了。”


总结:他并没有否定“句型多样性”“不要太绝对”“使用相对高级的词汇”等观点,但从他的话中我(不知道其他人是否也一样)发现自己走得太过于极端,难怪自己都觉得自己的作文越写越不像自己写的,越写越恶心。。

1.文章是否能被理解,脉络是否清晰,这是最重要的。
托福评分标准前三点“•effectively addresses the writing task  •is well organized and well developed  •uses clearly appropriate details to support a thesis or illustrate ideas displays consistent facility in the use of language”在强调同一个问题,整篇文章是否对题和有否逻辑性,即你的writing是否能被理解,脉络是否清晰,这是最重要的。他在看了托福满分范文后说:“其实那篇6分的作文,并没有太多的高级词汇和搅人的长句,它的好的地方是段与段、句子与句子间的衔接与过渡的自然和严密的逻辑性。” 试想一篇满是华丽词藻堆砌的文章,美国“裁判”愣是没看出你在说什么,恐怕再多长句也难“persuasive”,更别说打动他了。(说到这里,有点儿开始理解上课时李笑来的话了)。另外,一定要问什么答什么,不要文不对题。

2.句型也好,词汇替换也好,句式变换也罢,一定不要太“做作”。这些东西应该是顺应你的文章发展需要而自然进行的,否则生搬硬套如何“displays consistent facility in the use of language”,反而弄巧成拙。他给了一个他上大学时的好经验,多看samples,多向好的文章学习(和中文作文一个样)。


不好意思,乱七八糟写了一堆废话,只是希望提醒和我一样准备作文中有点儿走极端的朋友,有的观点或许是些谬论,见谅!
沙发
发表于 2005-12-10 19:38:00 | 只看该作者

up up


我有个老外朋友,他在美国是学英语的,他看了我的作文也这样说,但如果是考试的话长难句式是得高分的一个重要标准。为了不枯燥,最好是长短、圆周句、松散句交替着来。嘿嘿,听他说的都晕了,谁要我是学设计的英语本来就菜。

板凳
发表于 2005-12-13 05:53:00 | 只看该作者

文章中一定不要用I/we。..




严重同意!!!

地板
发表于 2005-12-13 18:12:00 | 只看该作者

多谢指点。使用“we",这个错误可比较容易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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