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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考的TOEFL。23,12-29,28/210-267
记性不大好,考完后就忘了听力说什么了,不过我感觉听力比我预想中得要好,我做Powerprep时觉得那个听力真是听不清楚,好象说话的人嘴里含了颗橄榄,没想到考试时听力很清楚,自己也就没那么紧张了。STRUCTURE部分基本上我觉得没什么难题。阅读的四篇文章还记得,第一篇是讨论microbe,它的movement和secretion等,第二篇是美国汽车工业,第三篇是社会学家把community划分为三个类型,分别讨论这三个类型,最后一篇是舞台灯光。写作的题目是some students prefer to study alone, some students prefer to study with a group of others. 我在考TOEFL前没写过TOEFL作文,但我个人体会是如果先考过GRE或GMAT,就会觉得TOEFL的作文很容易写,而且也不会觉得时间很紧,来不及。GMAT的ISSUE也是规定在30分钟内完成。
今天最让我郁闷的就是考试时自己不知道怎么搞的,放弃了选学校送分的机会,等我醒过来时已经不能GO BACK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