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linglee在2009-6-9 15:22:00的发言:对于你这样的回答,真的非常的不喜欢。当然,纯属个人情感,不排除有人喜欢这样的回答。 你的回答对于楼主的问题几乎没有多少实质性的帮助。何况您的取样标本有多大?您的前提中例子的真实性?如果您考过LSAT,那么对于但单一现象的解释,通常有很多种。要证明因果关系是很困难的。您的argument就是典型的flaw reasoning。 没有恶意,只是觉得我们应该脚踏实地的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讨论如何帮助一般人。 只是简单的举出统计的两个极端,没有多大的说服力。我们绝大多数都是落在正态分布的99%区间内,不如举几个例子,说说一个正常在中国大陆读高中,大学,然后英文没有特别突出的人,是如何准备LSAT的,另外不要只听信朋友的一面之词,你需要讲述可靠的事实,因为他们有很多理由和动机不讲实话。 ============== 这题目做的已入化境了…… 我很羡慕两星期176的那位,但是我还是觉得您就是纯粹来炫耀的。当然咯,智商高炫耀一下也没什么不可以。不过这种方式挺损人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