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
1.父亲所在单位很大,参加工作以来在该单位内调动过多个不同部门,各部门内财务是独立核算的。父亲在现在所在部门工作3年多,该期间的总收入和母亲加起来远不足以cover我的总费用。请问,是否要开具父亲在各个不同时期不同部门的工作收入证明吗?还是在同一张工资证明上分列出各时期的收入列表,这样的话一个部门是无法开出其他部门时期的收入的啊。
2.父母的在企业性质的事业单位工作,请问工资证明具体应由那个部门开据,财务部门还是单位办公室之类的?相应的,签字是财务部门负责人还是单位的负责领导签字呢?
谢谢各位大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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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写清楚收入就好,不管几个部门
2. 财务或者是直接领导开,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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