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一个全奖的offer在手,要求在4。15号之前交定金。
另有两个排名更好的学校刚面试完,感觉还不错,估计被录取的希望很大,但是可能只有半奖,剩余学费可以贷款。但是此两校告知结果要到4月中下旬才能出来。
这种情况如何操作? 是否可以:
方法一:先交定金但是不交资金证明,这样就不会收到I-20,等另两个学校的结果出来之后再作决定。这样既不违反4。15协议,又只会收到一份I-20,最多损失一个学校的定金?
方法二:在本月底发信告诉另两个学校已经收到一个全奖的OFFER,催促他们在4。15号之前对我的申请作决定。
不知道大家碰到同样的情况会如何处理? 方法一还是二,或者二者结合?
现在到了OFFER的丰收季节,估计同学们有同样的问题,哈哈。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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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瞎起哄一下,恭喜tom兄弟陷入幸福的多难抉择啊~
其实读一个MBA不就是为了一个更好的发展吗,所以一定要慎重选择。
不建议第二种,见过很多这样的例子,都没有得到理想的结果。对于渴望去的学校,以offer作为要挟,只会事与愿违,不管你是否是那么想,至少adcom会这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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