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点理由:
1.A没有从F的观点角度出发去反驳G,因为F提到了“动物会遭受痛苦的感受”,G说“为了救人这些痛苦是值得的”,而A中的化妆品可谓离题万里,不知所云。
2.一般而言,不要选择类比的答案,如果要选,选项不许说明类比二者有相关方面的相似性,或者没有更好的用precise terms描述的答案可选而类比答案又在常识中具有相关方面相似性。
反观E答案,是很完美的反驳。既坚持了F的观点即“不给动物带来痛苦”,又驳斥了G“痛苦可以避免,但仍然可以救人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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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的用词很模糊,它只说在动物身上实验化妆品,但是是否会带来痛苦却没有提及,何况,化妆品和药物之间的区别还是很明显的,这里并没有说明为何可以作此类比,所以A和E之间的区分度还是很大的。
不如看看LSAT的逻辑,比这个要难不少。到时候再看这个就容易分辨了。
PS。我是考L的。大家一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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