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796900
- 在线时间
- 小时
- 注册时间
- 2012-8-21
- 最后登录
- 1970-1-1
- 主题
- 帖子
- 性别
- 保密
|
15801218581 发表于 2013-11-22 10:07 ![]()
我不认为allowing在这里做分词短语修饰整个句子 一是如你所说,分词短语修饰句子需要有逗号,这里没有 ...
从单点上,我觉得你说的是对的。即“combine to allow的用法更好所以才不用combine allowing”。
不过就这个题目而言,我觉得不必在这个点上过于较真,因为GMAT考的是选项中的相对正确性。
A/B/C三个选项都已经率先排除掉了(应该是is a phenomenon),只剩下D/E。而D/E已经没有你指出的这个单点争议了。
我的水平也很有限,这个是我个人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