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manhattan的解释:A comma is not enough to join two main clauses. A sentence that violates this rule is called a Run-on Sentence.这个跟lz的问题有神马关系····木有明白 and连接两个主谓结构不是绝对错误,只是不好 一般来接都是svo,and svo.或者svo and vo.很少出现svo and svo,但这个结构不是一定错的~ 114题之所以D错是因为句子的逻辑关系: A选项,姑且称之为原文吧,想说的是学者们长期以来认为 他是一个superb draftsman and a remarkably versatile artist 后面who引导的从句是进一步修饰 a remarkably versatile artist 的,也就是说这两个结构是从属关系,地位不相同。如果选D的话,and是并列连词,将会使原本who引导的从句(次一级重要性,与superb draftsman and a remarkably versatile artist 相比是进一步修饰)与 recognized him as a superb draftsman and a remarkably versatile artist 变成并列关系,改变了句子的重心,所以不对~这样的话选C是最尊重原文的 94题也是同理啊,就是说svo and svo不是绝对错误的,只要此时两个svo是并列关系,地位同等重要 -- by 会员 llssyy93 (2012/4/30 16:22:20)
prep08还有一些资料明确指出,两个句子连接,要么用分号,要么就用",and"。如果用and连接两个句子就是run-on sentence,是溶合句。 比如A,B是两个主谓结构。就只能A, and B或者A;B。A and B就不行了。
prep07上关于114的解释就直接说D,run-on sentence了,所以错误。
prep08中讲解:Run-on sentence. aeoluseros关于run-on sentence知识点的补充说明: 找过很多解释,包括一些语法书(也包括老外的)、百度,始终觉得措辞上不合适,不过在一本 手册上终于看到了满意的解释: run-on sentence 连写句: 连写句指错误将两个独立分句合写在一个句子里面没有正确地用标点分离。 连写句有两种类型: 溶合句(fused sentence):根本不使用标点把两个独立分句合写在一个句子里 逗号错误(comma splice):使用逗号但没有并列连词将两个独立分句写在一个句子里。 BTW: 所谓的独立分句即"主句",其对应的是"从句",都属于"分句"。 而run-on sentence的重点在于其改正方法: 1) 分为两个句子 2) 用一个逗号加上and, but, or或者其他并列连词 3) 两个句子中间使用分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