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大家没耐心看完,逐级来写。 一句话摘要:要保持全文的语言高水准,节省废话和避免baby English! 五段摘要: 1、字数不重要,关键是逻辑和语言。 逻辑,必须能让考官读出思维过程,不是在拉杂乱扯。有的同学有一种无论拿到什么话题都可以用英语无限扯下去的本事(我高中时貌似也有,还曾经为此自豪,现在想来真是……),这其实没任何用处。或许应付国内英语考试面对考官对话或者找partner对话还能应付过去,或者最多雅思还稍微用得上,托福用不上。 2、语言好不一定要表现在信号词,我以为,如果自信逻辑是清晰可见的,不必依赖信号词来表示“我脑子清楚”,主要是行文要用结构复杂的句子,一篇文章中如果有3个同位语从句、3个合理地省略了which/that的定语从句、两个不同类型的倒装、一个反问,文章的语言水准就上去了。 但是绝对不要从句套从句,搞不好就露拙了!从句本身很复杂时也不要乱加复杂插入语,否则一旦把自己绕晕,后果不堪设想。而且谓语和连接词要绝对清晰。并且,连续用从句时中间应该插一个简短的简单句,保持长短交错(相当于中文的骈散交错)的节奏,这个时候该断句时就断句,从句本身不是目的。
注意:结构复杂不是指必须用从句,再说一句,从句本身不是目的!能扩展成从句的地方,只要可能的话,尽量用后置定语(代定语从句),插入状语(代状语从句),同位语(代定语从句)等。依我个人的口味,极不喜欢that are/which are引导定语从句,太baby了。如果一个人对我口头说英语,却一口一个名词后接that are,我几乎想打他——这几乎就是不好好说话。要用which的话,多用介词+which+从句,如果就是名词+which/that are,直接用后置定语吧;表地点的介词+which就用where代替吧。中国学生通过背来学的英语居多,所以一用belong后面不加to就别扭,但如果能口语中脱口而出where I might belong之类,作文中应该就不会用太多baby从句了。 3、节省字数。我一直相信考官愿意看短而精的文章。twice as much progress(as we made...)这类例子中,括号部分如果很明显,不写出也罢。有的时候,would not...otherwise也是一个代替长从句的办法,一个otherwise顶多少句话呀~ 4、如果举例子必须用baby English,比如when I was young,...那宁可不举具体例子也不要降格了整篇文章的语言水准。 5、这是一种很冒险的写法,要赌考官的品位和良心,至少赌他们逐字看完。anyway,我相信,我愿意赌。 正文: 11.23裸考一战,本来抱着这次就是去试手的心态,结果人品甚好,不想二战了。感谢下CD,当初注册个账号只是想下载附件,现在想来,要是没有这里下载的东西,我连题型都不知道呢。 我是学社科而且以后要读PhD终生作研究的,文学方面倒不特别好,但社科研究训练对应付ETS(不论是托福还是GRE)确实很有优势。作文的提纲应该说总是列得比一般学生要严密,因为平时已经习惯了对一个问题先界定清楚核心概念,再具体化为一个或几个指标,或者把case按什么标准分组比较,确定核心变量、外生变量等等这种研究套路。 作文29分,原始分平均4.75,我想综合写作应该是满分吧(不是满分该撞墙了),那么大作文应该是4.5 大作文我是没有写完的,字数估计只有230,我在最后半句(最后20秒)打出来前最后扫一眼字数,只有220,屏幕只写了一半多一点点。 11.23的题大家都知道吧,老师和朋友哪个影响大。 我的思路是先说受影响可能因为一次印象特别深刻的相遇(比如听一次讲座),但generally是因为不断的互动提高了受影响的概率。 互动的三个indicator:互动的时间、互动的深度、互动内容的广度+关键程度。 两种学生:日后以学术为业的和不以学术为业的学生。 前者与老师的互动,在三个indicator上都高于后一种学生,因此前者受老师影响大,后者受同学影响大。 另外一种情况是,即使一个学生走学术道路,但他有一个广泛的圈子,那么也会受朋友影响更大。 刚刚写到有一个广泛的交往圈子other than the limited academic(academic这词没打完)时间就到了。 没有总结句,最后一句话中心词没出来,不知道考官是否能明确我的意思。220-230字也远远不足300字下限。这样的29分如果不是完全运气的话,我总结下经验: 1、逻辑清晰,这得益于受的社会科学专业训练。ETS视逻辑为生命。我的提纲自以为很清晰,甚至可以作为一个社会心理学的研究计划初步。 2、行文语言好。注意,这是指具体句子,不是连接词,不是指模板!说到模板,first, second, third太傻,但是一些更“高端”的词语我也不敢故意用,因为一直怀疑ETS的考官会对中国学生雷同的连接词反感。我就是按提纲依次写,我想我的逻辑是很清晰的,因此不必用信号词来表现自己脑子清楚。我整个文章中用的信号词只有but generally speaking...the single most important factor...while I concede...这几个,都不是故意用的。 行文语言上,我一直注意“文笔”而不仅仅是“表达正确和清晰”:用复杂的复句,尤其是同位语从句(我的最强项),强调句倒装句,插入语等,句子都很长——但是绝对不要用嵌套式从句,最多把事实是嵌套从句的其中一层改为不是从句的后置定状等,因为嵌套从句这招,康德能用,大牛平时练手可以,考试还是稳妥起见。还有几点就完全可以随意用了:用被动语态,用形式主语,用双重否定句式(仅仅否两次还不至于绕晕吧)、多用名词和抽象名词,tion/ sion/ ment/ence/ance /ure /ism/al/ge /ity/ness /dom /th/ty/acy/ency/ence/ance/ship/hood这类很节省字数又很专业的词。还有使用非生物作为主语,英语几乎是什么都可以作主语。 还有,英语的特点本来就是动词特别丰富,所以动词千万不要重复,不要什么都用make,多多paraphrase一下。 考试时,我是想完一个完整句子再打上去,写完一段就polish一段——既是润色,也是检查,因为从句多的地方确实可能就出错了。写得很慢,字数很少,但是我觉得考官应该会欣赏。我没有料到会写不完,本来就是想冲击满分。考完后虽然没写完很沮丧,但也有信心这残疾文章也应该能到4分。 3、我没有举具体的例子,一直是纯概念论述,最具体的地方也只写到“学生与老师的谈话往往限于课题、论文,互动范围有限”这一层,我觉得再写具体的话,我就被迫要用baby English了。没有具体例子虽然损失了具体说服力,但却恰恰使整篇文章的语言水准保持在“高端学术英语”,而没有降格到baby English,所以考官会喜欢。 希望考过的同学可以讨论下ETS的口味,因为我虽然不准备再考托福,但明年还有GRE作文。argument没有问题,但issue部分我不知道能不能继续用这种形式来写。 我这种写作模式感觉很有风险,要求考官有时间看完。如果只用30秒时间瞄一下信号词,看看结尾没写完,不怎么看中间……那就完了。 我考托福前是这样想的:如果遇到不太顺手的题目,就用传统的八股写法;顺手,则随意发挥。得分证明我这次实验是成功的,我相信我如果写完并且字数稍多,一定会是满分。但是我的例子挑战了很多一般的经验共识:1、要在有意使用连接词上多下功夫,甚至必须有自己的模板;2、要写具体的例子;3、要写够字数和写完。我的口语部分时间掌握不太好,有没说完的,有说完了还剩10秒,想继续扯淡但想不出来,基本就沉默了,但口语得分很整齐。所以我感觉是否写完说完不太重要。 我不知道有没有像我这样写作文而得高分的。我写GRE作文也准备这么写了,不知道是否冒险。不过不推荐大家复制这种模式,毕竟我是社会科学专业的学生,有些ETS的任务根本就是我的本专业任务,所以大家不必对我的作文分数表示什么景仰~ 我没有上过新东方,只是听同学讲过,新东方作文教学中就一直存在两派:一派认为考官判卷时间只有几分钟,根本不会认真看,结构、信号词、主题句、总结段最重要;另一派主张以内容、辞藻表现出自己能写出优美文章。按我自己认为,高考判卷时间短,老师一个上午判厚厚一堆卷,基本都不看完,这倒有可能,但ETS收那么多钱,一篇作文字数也不多,这样都还不认真从头逐字读到尾的话,这机构也太不厚道了。整体来看,我对美国人印象还不错,欢迎大家讨论这问题~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2-13 17:15:43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