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久以来,众多CDer对于ETS的评分标准存在着种种疑问,带着这个疑问,我这两天做了许多研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在认真阅读了OG之后,我的结论是ETS的计分方式是这样的:
阅读部分:假设某次考试(如11.15的考试)不含加试的阅读部分有3道阅读题,每道14题个小题,每篇的第14个小题为2分,其余为1分,那么阅读部分共计有RAW SCORE45分。某些考生可能得了44-45分,归为第一档次;某些考生可能是43分,归为第二档次;再某些可能是42,归为第三档次;再某些40-41分,归为第四档次;……(举例子而已,不一定严格对应;而且不同的RAW SCORE在不同时间举行的考试中所归入的档次会根据每次考试的难度、考生的整体水平有所变化);再假设得44-45的学生的RANKING为前3.33%,43分的RANKING为3.34-6.66%,依次类推,然后再算出对应的SCALE SCORE 30,29,28……。这样,我们就不会对某些个位数的分数感到奇怪了,因为它们是对某个考生在整体考生中的水平的反应。SCALE SCORE来源于RAW SCORE,反映RAW SCORE,但并非是该考生的RAW SCORE。这些在Official Guide里面有说明的,我试着根据自己的理解说详细一些。关于阅读的说明请见第125页,关于听力的说明请见第186页。 关于“加试”:OG中明确说明,阅读可能是5道题也可能是3道题;听力可能是4道题,也可能是6道题(请见OG第6页)。所谓的“加试”在我的印象中,从来都不是一个官方的说法。同时,个人认为,听力的计分方法与阅读应该是相同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1-17 23:58:53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