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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dqhnd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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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的前,你说你爱我;十年后,你说你爱上了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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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楼主| 发表于 2008-3-24 08:46:00 | 只看该作者

春天里的秋天

 

我又坐在了那个“星巴克”的咖啡厅,那个我向她提起的,经常赠送小食品的地方,那个她曾经感到新奇,想要去的地方。

 

咖啡厅的对面,就是那个大地花园酒店。那一年的三月,她来北京看我,我们曾经住过的地方。我说:“你的到来,就像在异地求学的孩子,看到父母的来到一样高兴”。

 

她给我的爱,我会把它藏在记忆里,一生不忘记。

 

春天里有秋天,恰如秋天里也会有春天一样。

 

他是中学里新来的英语教师,她是他的学生。他捧起点名簿点名,他听到了银铃一般的回声。他看到了一双少女的大眼睛,一个调皮的笑容,一头浓黑的短发。

 

他与她相识了。

 

学校后面有一条小河,河畔有些龙眼树。龙眼开花时他才认识她。龙眼结果时,他们成了最要好的朋友。

 

龙眼树,绿的叶,黄的果,她爱吃龙眼,他也爱吃龙眼。

 

淡白色的果肉,褐色的核,青黄色的皮,两个人的眼睛,各种题目的谈话,于是他们就成了爱侣。

 

他因为她,离开那个地方,来到了鼓浪屿。她为了他,也跑到了这里。

 

他住在他朋友的家里,她也住在她朋友的家里。

 

她要带她去花园,那里茉莉花开得真香。他们经过了墓地,她停了下来。墓地里两个邻近的石棺上放了两个花圈,一个花圈上的花已经枯萎,另一个还很鲜艳。

 

“这一个是你的”,她指着鲜艳的说,“这一个是我的”,她指着枯萎的说。“我的前途已经暗淡了,所以我是这些花”,她指着枯萎的说,“你是那些花,因为你的前途充满光明,两个花圈这样挨近,却不在一处,恰似我们两个。”

 

她的话,使他流泪。

 

她喝了很多酒。酒的颜色太鲜艳了,像血一样的浓。像血一样的酒,她怎舍得不喝呢?她那里还有一大瓶,她等着他再来喝。

 

倘使喝酒是犯罪,就让他们再犯一次吧,年青人本来就容易犯罪的。

 

他的哥哥死了,用刀子割破了自己的动脉。他留下了遗书。

“我想死,因为我觉得死比活着好。生不使我留恋。我留恋的是……

“我爱她,我到死也爱她,我到死还祝福她……”

我自杀不是因为爱情,是因为生活不能忍受。不能忍受的生活就应该毁掉,别人已经说过这样的话。”

“她,拿去了我全部爱的她,那个说话就像唱歌、笑起来就像祝福的少女,多么天真,多么纯洁。她忍心离开我到别人的怀抱去吗?她会把那些神圣约言忘得干干净净吗?她会把脸上涂得又红又白,身上穿得花花绿绿,整天跟着那个人在戏园里,在商场中,在牌桌上混吗?”

不会的,我相信她是不会的。我宁愿自己死,不愿意看见她这样做。但是她居然做了。”

“每个人都要死。我也是要死的。与其零碎地被宰割,不如让我自己拿起刀子来。我愿意死,众人活着。我死,她活着,但我爱过的她却死了。”

“我喝着最后的一杯玫瑰酒。我有点醉了。“

“明天也许会有人喝酒,那酒是用我的血做成的。“

 

他伴着她出来,时候还早。

淡墨色的天空中张着星的网。那些星,永恒的星。

夜静寂,空气柔和而凉爽,是一个值得留恋的美丽的夜。

 

他们到海上看星星。

她的身子偎着他,她的头放在他胸前。他嗅着她的发香,抚着她的身子。

 

他把头仰着向天,她也把头仰着向天,天上有那么多的星,白的,红的,绿的。星在霎眼。

 

“现在世界上只有我们两个人了。没有别的人插在我们中间,也没有人来拆散我们。”

“我爱你,你爱我,我们永远相爱,我们的爱情就像星一般地永久。”她说。

 

他忘了自己去吻她的浓发,他的世界里只有她一个人。

 

“不要看星。你把脸凑过来,让我挨近些,多看你几眼,好把你的脸印在我的眼睛里。”他说。

“你看得清楚吧,我害怕这里不够亮。”

“我看得清楚,星的光,还有你的眼睛里的光。你不要动。我……我觉得我的全身要溶化了,抱紧些,不要放我。”

 

她回去了,说三天后回来。三天没有她的消息,他觉得他变老了。

 

她给他回了一封信:“林先生鉴:我明白我们以前的交往完全是幼稚的行动。现在我听从了家父的劝告,在家奉母读书。我和先生的友情从此断绝,并请先生以后勿再来信,否则即将来信原封退回。”

 

他拨去瓶里的玫瑰花,是她送给他的。花已经枯萎了。

他把花压在胸前,他抱着花哭。他用他的眼泪灌溉它,使她苏生。他的眼泪是真诚的。

 

春天过去了,秋天都快过完了。

 

她一连来了两封信。

 

“我已经病了一个多月了。死并不是可怕的事,尤其是对于我这个丧失一切的人。可是那寂寞,那心的寂寞,寂寞的死,寂寞地躺在坟墓里,风吹着坟边的树,像许多人在衰哭,我的心怎么受得下去呀!”

“秋天的阳光已经照不到我的头上了。我的牙齿已经不能够剥龙眼果了……

“七夕快到了。天空中的星一定闪耀得多么灿烂!可惜我不能够起床看那牛郎织女的一年一度的相会了。”

“我不会嫁到陈家去了。你放心,现在任凭什么力量都不能够把我的身体夺走了。我把心给了你,把身体给了死。”

“来呀,趁着我的脸上还开着玫瑰花的时候”。

 

第二封信:

“林先生,我的姊姊是本月二十五日上午九点半钟死的,她死前常常唤你的名字。她叫我把她的头发剪下一缕来寄给你。我照着她的话做了。”

“她死得并没有痛苦。脸上留着玫瑰花的颜色,眼睛微微闭着,嘴边露出微笑。秋天的阳光照在她的脸上,我们还以为她睡着了呢!

她的最后的话,据我们听见的是――“爱情……永恒的星……像星一般的永久……

 

他倒在沙发上,吻着那一缕淡墨色的秀发,像吻一个美丽的回忆。

 

“星巴克”的服务员端来一盘巧克力蛋糕,请客人们品尝。巧克力蛋糕,很甜,浓浓的爱情的味道。咖啡却很苦,因为它总是伴随着爱情。

 

《春天里的秋天》是巴金的短篇小说,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故事中的女主人公,并没有死,她疯了。

 

在故事的“序”中,巴金写道:他和朋友去看她,想安慰她。

“她只是默默地笑,笑得和哭一样……留在那里的半个多小时里,我们谈了不到十句以上的话,看见了她十多次秋天的笑。

“别了她出来,我怀着一颗秋天的痛苦的心。我想起我的来意,我那想帮助她的来意,我差不多要哭了。”

 

几十年后的1980年代末,巴金在他《写真话的书》中,披露了更多详情。故事的男主人公姓郭,是巴金的朋友,在福建晋江的一所中学教英语,爱好诗歌,也爱好写作。

他唤起了一个少女的爱,也接受了她的爱。

男的被赶出了学校,逃到了鼓浪屿。女的在结婚前夕,冒着大雨来找他,表示要随他天涯海角、永不分离。

男的退缩了,他既没有这份胆量,也不愿她跟随他吃苦。

她绝望地回到家中,再也不做冲出去的努力,她所等待的,只有死亡。

 

故事还没有完。

 

郭辗转到了武汉美专,又与一位女生彼此相爱。她为家人所反对,父亲给了她一圈绳和一把刀,要她自杀。她决定逃离,他送她到船上,就再也没有下去。

 

他们到了南京,在朋友的帮助下,他们结了婚。他们后来有两个孩子。

 

文革中,她被遣送回湖北老家,他被关进牛棚。他们至死也没有再见到一面。

 

他死了,是“因天气炎热劳动时晕倒而死”。她活了下来,她给巴金去了一封信。

 

可怜的他,经历了如此多的磨难,最后也难免悲惨地死去。

幸福的他,经历了如此多的磨难,最后终于得到了坚贞不渝的爱情。

 

咖啡终于喝完了。

 

身后,是一对异国的恋人,他们在甜蜜地私语。

 

但愿在他们的生活里,只有春天。

 

祝福他们。

42#
 楼主| 发表于 2008-3-24 08:47:00 | 只看该作者

谁,是那个可以和着骨灰的人?

 

1979年的那个夜晚,他拿起了纸笔。那一天,她永远离开他,已经整整6年。

 

他说,当感情无处倾诉时,他总是求助于纸笔。他忆起她,那个还不到20岁的姑娘。

 

她在一所中学念书,因为激进被开除。倘使不是遇到他,她一定会去了延安。她是他的读者,她给他写信,她遇见了他,对他发生了感情。她与他相爱8年,她与他经历了各种艰难的境地。抗战的时候,她与他在日军进入广州的前十几个小时才离开这座城市,她与他失散又重逢,重逢后又别离。当他陷落在困苦里,朋友们各奔前程的时候,她总是在他耳边说:“不要难过,我不会离开你”。

 

他们的苦难,如果解放前只是序曲,解放后才真正进入主题。

 

他被打倒了,还被踏上一万只脚。她也被打倒了,只因为她是他的“臭婆娘”。

 

他和她每晚都要服两粒眠尔通才能闭眼,可是天刚刚发白,他们就都醒了。他唤她,她也唤他。他诉苦般地说:“日子真难过啊!”她也用同样的声音回答:“日子难过啊!”但是她马上加一句:“要坚持下去。”

 

他,是她的脊梁;她,是他的偎依。

 

那一天,她和他,都按时下班了,没有受到留难。她很高兴,她到厨房去烧菜,他却看到了报纸上批判他的大标题。她吃饭时有说有笑,他却把报纸藏了起来。她最终看到了报纸,她一夜再没有讲话。

 

她那一夜的泪痕,一直深深印在他的脑子里。

 

她病倒了,她得了肝癌。离去前的三个星期,她才能住进医院。他说,那是他一生中既感痛苦又感幸福的一段时期,因为他和她一起渡过了一段最后的平静时刻。

 

他告诉她,她要去开刀。她只说了一句:“看来,我们要分别了。”她望着他,眼睛里全是泪水。他的声音哑了,他说:“不会的......”。

 

她从没有说过要离开他,只有这次......

 

她出来了,她非常安静,始终睁着两只眼睛。眼睛很大,很美,很亮。他望着,望着,他多么想让这对眼睛永远亮下去!他甚至愿意自己去受千刀万剐,也求她能安静地活下去。

 

她走了,去了另一个世界,20年以后,他也跟着去了。他大她十三岁,可命运,却让她过早地离去。

 

他把她的骨灰放在寝室里,她仍然伴随他度过无数的长夜。他摆脱不了那些做不完的梦,总是那一双泪汪汪的眼睛!

 

他不悲观,他要争取多活。他不孤单,他有勇气迈向死亡。他只求当他永远闭上了眼睛,能把自己的骨灰,与她的骨灰,搀和在一起......

 

我出生的那一年,她死了。我读大学的那一年,他也跟着离去。我最痛苦的那一天夜里,他来轻轻地呼唤我。

 

他说:“人耗费生命去挣钱,又用钱来维持生命”。“最后,你的一生只剩下两种东西:钱和生命”。“到你走到生命的尽头,你会发现,连这两种东西,也都离你而去”。

 

我什么也没有留下,可他,却留下了爱。它陪他和她走完了这个世界,它陪他和她又去了另一个世界。

 

她曾经对我说:“如果到了另一个世界,我还选择你”。我笑。

 

我当时为什么要笑?

 

她曾经对我说:“先走的人总是幸福的,因为活着的人留下的,只是思念的孤单与痛苦。为了我,你要好好地活下去。”

 

我好好地活着,她也好好地活着,可我们,即便是在这个世界,也要分离!

 

我的骨灰,她的骨灰,怕是不能够搀和在一起了。

 

没有爱,我宁愿孤独地死去。

 

可爱的圆圆,就把叔叔的骨灰,埋在美丽的玫瑰园下。

 

叔叔即便离去,也要与爱,搀和在一起。

43#
 楼主| 发表于 2008-3-24 08:56:00 | 只看该作者

我是一个喜欢倾诉的人。

我喜欢键盘的敲击。

她不喜欢我把敲击的东西放在博客上,

我就把它放在这里。

这里的人很少,

只有CK,CEIBS和我们

44#
发表于 2008-3-24 11:21:00 | 只看该作者

cdqhndx,之前我认为你写和贝贝的故事不过是在怜悯自己的尊严.现在我认为你是个很想忠实于自我,但其实并不能完全把握自我,总是被很多外在因素困扰的一个人.也许你太放不下一些东西,背的包袱太重了.你很多思.多思并不是坏事,至少比乏味好得多.但这样你就会被很多事情牵扯住,分散太多精力,无法专注于自我.

忘却和舍弃是一种修为,希望你早日摆脱精神包袱.

45#
发表于 2008-3-24 20:55:00 | 只看该作者

Anyone else

以下是引用cdqhndx在2008-3-24 8:56:00的发言:

我是一个喜欢倾诉的人。

我喜欢键盘的敲击。

她不喜欢我把敲击的东西放在博客上,

我就把它放在这里。

这里的人很少,

只有CK,CEIBS和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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