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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qboat的答复。早点知道这一点就好了。也要怪自己太自信了。 看来我眼下是什么也做不了了。 不过我还是觉得ets这个规定有点不合理。毕竟算是考生放弃一项权利(放弃由ets免费寄送四份成绩单),完全不增加ETS的任何负担(我不相信所谓导致管理成本上升的说法,如果他们想给考生这样的权利,只是数据库中多一个选项的问题),没道理不给考生这样的权利。而且,这样的规定,实际上的效果是让更多的人在对自己的成绩没把握的情况下,根本不敢在事先要求免费寄送服务,在事实上让ETS不必承担寄送这些成绩单的成本,但他们在宣传时却可以声称考试费用包括“免费寄送四份成绩单”这样的额外“福利”。 我准备先写信去ETS问明白他们对此事的立场。如果他们答复确实不能放弃,我会正式写信给ETS请他们review他们的这一政策:(a)是否不正当地限制了考生的权利;(b)是否因此实际减轻ETS的负担;(c)是否导致他们免费寄送分数的宣传具有误导性;(d)是否应当在考生注册上述信息时作出明确警示,即要求免费寄送成绩即须承担即便成绩不好也不能取消寄送成绩的请求的风险。 IBT的这些各种限制、规则可能不是我一己之力能够挑战的,但既然已经觉得它不合理,我想好好问一问。不过时间上可能要等我九月底二战ibt之后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8-26 23:24:52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