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samchocolate在2007-2-23 11:03:00的发言:所谓 H1,从法律上讲必须没有美国人来做,才可以给你申请。程序上讲,必须有个 job posting,多少多少天,找不到合适的美国人来做。所以一个公司里面要控制 H1 非H1 比例,不能随便找太多 H1,这就是我讲的 quota。前几年就有 SUN Microsystem layoff 美国公民,没 layoff H1,结果公司被告上法庭的。 和换工作的关系在于,如果这家公司、或者这个部门,根本就不要 H1,那你也没办法 transfer。很多公司是考虑 business stability,而不只是法律问题。比如 H1 就很难去 trading department。 "从法律上讲必须没有美国人来做"---〉这个说法挺有新意的,您给个出处行吗?据我了解目前移民法的规定是“不能损害就业市场里其他美国工人的利益”,最近改啦?看看周围,幸好美国政府还没有像您说的一样,否则律师呀,会计师呀,分析师呀,医师呀,统统不要做了。MBA也不用去学了。 “前几年就有 SUN Microsystem layoff 美国公民,没 layoff H1,结果公司被告上法庭的。”---〉公司layoff时要照顾US citizen和 H1的比例,怎么就能证明公司在正常运作中也一定要二者保持某个比例?这两个问题涉及不同法律关系,用不同的法律调整。至于SUN案中涉及的宪法问题,就更同我们目前讨论的“换工作”问题相去甚远。 “换工作的关系在于,如果这家公司、或者这个部门,根本就不要 H1,那你也没办法 transfer。”---〉这句话总算说对了,不过没实际意义。在美国生活学习,当然要维持合法身份,这是最最基本的东西,人所共知。您上面的建议就好像您朋友在问你如何健身时,您回答说“你要一直保持喘气儿”,说得对但是对解决问题没帮助。对于不sponsor H1b的工作只有“Yes”和“No”两种选择,你不申请就完事儿了,没啥容易不容易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