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我觉得这本书不错,大家好好努力哦,攻克托福!!!
举报
楼主好厉害啊..
我在把它作口语训练用,听力的时候还是觉得细节难抓,导致意思大致明白了,复述起来就卡得不行啊...
如果缺少了细节仅仅只是概括大意,会不会给考官一种"捣糨糊"不懂装懂的印象呢..望楼主指点迷津
楼上的,真正考口语的时候,速度没有这么快,内容也没有这么多。如果听不懂的话,多听几遍再复述。
这只是训练而已,不要当真。其实ibt的口语题不是复述题,而是问答题,问什么答什么,不能只用复述打通所有的3到6题。如果在真实考试时,见题就复述的话,很可能口语分数不高。
谢谢楼主~
不过还是感觉抖抖豁豁的....
请问, lz是不是用的蓝皮子longman的那本新东方听力特训?谢谢!
prefer sth to sth=宁愿做什么,而不愿意做什么。
prefer that to the 5 pm中的that应该指代4 pm. 意思是:你宁愿4点来,而不是5点来。
同意楼主的观点!
我也听了好几遍^ 听了1个多月得^^^^^^
怎么感觉^ 没长进呢~~~~~~~~~~可能方法不好
发表回复
手机版|ChaseDream|GMT+8, 2025-5-10 13:10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513号 京ICP证101109号 京ICP备12012021号
ChaseDream 论坛
© 2003-2025 ChaseDream.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