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每一个人都有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但并不等于每个人的每个意见都应当被表达出来!" 这句话本身就有逻辑问题. 谁的意见"应当表达", 难道是天定的吗? 还是某些人想表达意见时, 就有自封的"权利". 而别人与他意见不符合, 那个意见就"不应当被表达出来"? 我中华自古多慷慨义气之士,为何这论坛上,这个大家为了梦想把命都拼了的地方,就总会有这种软弱的意见?!" 豪言壮语谁都会说. 自古忠言逆耳, 好听话谁都会说, 但我相信, 绝大部分人是想知道客观, 中肯的意见,而不是"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的"爱国言论" 为了梦想把命都拼了是勇气, 但谁也不想有勇无谋吧. "我的确emotional,因为我憎恶一切不负责任的事物," 怎样判断事物符合责任呢? 你的主观好恶就是唯一"憎恶"的基础吗? 很抱歉, 文革里"振臂一呼"就可以"扫四旧","打倒牛鬼蛇神"的年代已经过去了. "但是emotional决不等同于错误,列宁的演说可比我emotional多了!" 这个逻辑很有趣. 列宁的演说就一定是无错误的? 退一万步说,即使列宁无错, 又怎样说明比他的话emotional少的就没有错误? "ps: gre早就改1600满分" GRE改分制与此贴内容无关.大家都很聪明,当然知道1600分的考试不可能考出2300来, 自然会自己做调整. 又何必在无关细节上大做文章? 抓住分数改制这件与本来的意思无关的事情,来咬文嚼字, 又何曾是符合LSAT逻辑的做法? ",“事实上,在美国排名前几的法学院中,参加过GRE考试的几乎所有中国学生都在2300分以上,经常是2350分以上” 这是我了解到的情况,如果你了解的数据不同,请提供证据. 不要主观臆断就说我提供的FACT不对. "你在美国排名前几的法学院都呆过啊?你好强!!" 这是典型的人身攻击. 一个人当然只能在一个法学院读书.但是,完全可以在其他学校里有了解内部情况的朋友提供消息. 我当然不强, 但是, 在一所法学院都没呆过的,就必定强? "你也说是参加过GRE考试的学生啦,并不意味着所有学生都参加过吧,也就是说没有非得过2300分才能参加LSAT的考试,才能读JD吧?" 不错. 我从来没说所有人都通过GRE.有人没考过,但实力已经到了2300,也足够考好LSAT.原版主又没说大家一定要参加正式GRE考试,拿了分数,再考LSAT. 总之,没想到一个小小的建议就成了二位"批斗"的对象. 建议是建议, 如果有人觉得不适合,大可以不听从.但这种"打倒再踩一只脚"的方式, 是和法律人严谨的逻辑不符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