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seDream
搜索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buddyk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转帖]副市长床上的女主播死于敬业

[复制链接]
11#
发表于 2006-5-31 01:47:00 | 只看该作者
<p>哎</p><p>叹一个</p>
12#
发表于 2006-5-31 04:29:00 | 只看该作者
还是无语啊,有太多地事情是无奈的。。。。。。。。
13#
发表于 2006-5-31 09:23:00 | 只看该作者
<p>还是从速火化了高明</p><p>活不见人,死不见尸</p>
14#
发表于 2006-5-31 11:52:00 | 只看该作者
<div class="maxcode-quote"><b>以下是引用<i>GENIEinBottle</i>在2006-5-31 0:13:00的发言:</b><br/><p>按照法律,证据不充分确实是不能定罪</p><p>在美国,杀人犯逃脱法律制载的事件数不胜数,最著名的是辛普森杀妻案,傻瓜都知道肯定是他杀了自己的老婆。连DNA都鉴定出来了,但是律师长达数年的取证和辩论,最终无罪释放了,印象深刻的是,当时DNA出来,大家都认为肯定没问题了,铁证啊,结果辩方律师认为,警察在提取血液时,没有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并且合理储藏,在理论上是有几率导致DNA变异的,当时控辨双方请了好多医学家和科学家进行了漫长的辩论,最终因为不能排除DNA变异的可能而宣告嫌疑人无罪</p><p>在中国,问题不在于,法官判无罪了,因为法律的基本精神在于,没有充分证据,任何人不应被宣告有罪。这是法律和道德一个最重要的区别,中国人因为传统的道德观的因素,很容易把道德情感掺杂在对案件的定论中,所以很多民众觉得这是不公,法官做的不对。</p><p>但是,我认为,责任不全在于法官,法官要做的就是“依据已有证据进行判决”。法律要保护民众,惩治犯罪,关键是在中国没有人去合理积极的寻找证据,或者取证过程中律师们的权利很小,甚至在遭遇种种阻碍,控辩双方都没有人积极为自己的委托人谋求最大的利益,甚至会采取非法的手段来阻止对方得到有利证据,法律规定的“谁主张,谁举证”得不到有效落实,一切依赖嘴上说说,或者把一个问题直接丢给法官做判断,而且司法不独立,干预因素大。</p><p><font color="#0033ff">轻视证据的作用,过分依赖道德观来形成判断,没有合理的取证和举证制度</font>,这些才是问题的关键,国外的“纠辩制”制度的引入或许能起到一定改进作用,不过中国的现状应该是不允许的。</p><p></p></div><p></p><p>MM学法律的吧</p><p>真是掷地有声</p>
15#
发表于 2006-5-31 11:56:00 | 只看该作者
<p>说句公道话,这也就是一意外而已。事情也完全可能是副市长突发心脏病,女主播去报案,是不是?</p><p>如果不是副市长行凶,他也的确没有什么法律责任。法律又没有不准他和女主播在自己家里不能干什么。如果女主播不死,这件事情捅出来了,她丈夫能把副市长怎么样?以什么样的罪名去起诉?作风问题又不犯法</p>
16#
 楼主| 发表于 2006-5-31 16:30:00 | 只看该作者
<div class="maxcode-quote"><b>以下是引用<i>delphine18</i>在2006-5-31 11:56:00的发言:</b><br/><p>说句公道话,这也就是一意外而已。事情也完全可能是副市长突发心脏病,女主播去报案,是不是?</p><p>如果不是副市长行凶,他也的确没有什么法律责任。法律又没有不准他和女主播在自己家里不能干什么。如果女主播不死,这件事情捅出来了,她丈夫能把副市长怎么样?以什么样的罪名去起诉?作风问题又不犯法</p></div><p>你已经做了其突发心脏病与副市长的所有行为无关的假设。</p><p></p>
17#
发表于 2006-5-31 16:33:00 | 只看该作者
<div class="maxcode-quote"><b>以下是引用<i>GENIEinBottle</i>在2006-5-31 0:13:00的发言:</b><br/><p>按照法律,证据不充分确实是不能定罪</p><p>在美国,杀人犯逃脱法律制载的事件数不胜数,最著名的是辛普森杀妻案,傻瓜都知道肯定是他杀了自己的老婆。连DNA都鉴定出来了,但是律师长达数年的取证和辩论,最终无罪释放了,印象深刻的是,当时DNA出来,大家都认为肯定没问题了,铁证啊,结果辩方律师认为,警察在提取血液时,没有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并且合理储藏,在理论上是有几率导致DNA变异的,当时控辨双方请了好多医学家和科学家进行了漫长的辩论,最终因为不能排除DNA变异的可能而宣告嫌疑人无罪</p><p>在中国,问题不在于,法官判无罪了,<strong><font color="#ee1196">因为法律的基本精神在于,没有充分证据,任何人不应被宣告有罪</font></strong>。这是法律和道德一个最重要的区别,中国人因为传统的道德观的因素,很容易把道德情感掺杂在对案件的定论中,所以很多民众觉得这是不公,法官做的不对。</p><p>但是,我认为,责任不全在于法官,<strong><font color="#f70968">法官要做的就是“依据已有证据进行判决”。</font></strong>法律要保护民众,惩治犯罪,关键是在中国没有人去合理积极的寻找证据,或者取证过程中律师们的权利很小,甚至在遭遇种种阻碍,控辩双方都没有人积极为自己的委托人谋求最大的利益,甚至会采取非法的手段来阻止对方得到有利证据,法律规定的“谁主张,谁举证”得不到有效落实,一切依赖嘴上说说,或者把一个问题直接丢给法官做判断,而且司法不独立,干预因素大。</p><p>轻视证据的作用,过分依赖道德观来形成判断,没有合理的取证和举证制度,这些才是问题的关键,国外的“纠辩制”制度的引入或许能起到一定改进作用,不过中国的现状应该是不允许的。</p><p></p></div><p>MM阿,你不知道ZF&amp;FY有多么的黑暗,你证据充分,仍然有很多接口的。没有权力和金钱背景的百姓很难赢得一场官司的。</p><p>这点我深深体会到了。</p>
18#
发表于 2006-5-31 17:06:00 | 只看该作者
<div class="maxcode-quote"><b>以下是引用<i>caesar2005</i>在2006-5-31 0:10:00的发言:</b><br/><p>如果在没有充足证据的情况下,依然判以杀人罪,那中国法律还是一纸空文。</p></div><p><font size="4">有理,困境</font></p>
19#
发表于 2006-5-31 18:39:00 | 只看该作者
<div class="maxcode-quote"><b>以下是引用<i>lwei1016</i>在2006-5-31 16:33:00的发言:</b><br/><p>MM阿,你不知道ZF&amp;FY有多么的黑暗,你证据充分,仍然有很多接口的。没有权力和金钱背景的百姓很难赢得一场官司的。</p><p>这点我深深体会到了。</p></div><p></p><p>能体会</p><p>本科的时候,经常要去法院听审</p><p>法官的素质我是见识过的,人家律师在上面说话,法官自己在下面聊天,还要装着在讨论,问题是人家律师还在说呢,你听都没听讨论个P啊</p><p>后来我都懒的去了</p><p>我们班成绩最烂的全部是进法院的,因为家里有招呼</p><p>可想而知了</p><p></p>
20#
发表于 2006-5-31 18:42:00 | 只看该作者
<div class="maxcode-quote"><b>以下是引用<i>delphine18</i>在2006-5-31 11:52:00的发言:</b><br/><p></p><p>MM学法律的吧</p><p>真是掷地有声</p></div><p></p><p>不好意思的说</p><p>我本科是学法律的,硕士转读了金融</p><p></p><br /><div align="right"><font color="#000066">[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5-31 18:43:16编辑过]</font></div>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Mark一下! 看一下! 顶楼主! 感谢分享! 快速回复:

所属分类: 小分队

正在浏览此版块的会员 ()

手机版|ChaseDream|GMT+8, 2025-7-25 00:43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513号 京ICP证101109号 京ICP备12012021号

ChaseDream 论坛

© 2003-2025 ChaseDream.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返回顶部